2024年优新品种与先进技术引进示范推广项目——撂荒地复耕复种及粮油单产提升实施方案种子采购询价公告
2024年优新品种与先进技术引进示范推广项目——撂荒地复耕复种及粮油单产提升实施方案种子采购询价公告
我单位拟对《2024年优新品种与先进技术引进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撂荒地复耕复种及粮油单产提升实施方案所需种子进行采购询价,现就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本次询价采购内容
项目采购金额不超过预算资金20万元,其中采购南晶香占常规水稻种,初步预算采购数量约4200斤;采购旱优113杂交水稻种,初步预算采购数量约1500斤;采购象竹香丝苗常规水稻种,初步预算采购数量约120斤;采购万占香丝苗1号常规水稻种,初步预算采购数量约120斤;采购青香优19香杂交水稻种,初步预算采购数量约60斤;采购靓优香杂交水稻种,初步预算采购数量约60斤;采购粤油系列花生种,初步预算采购带壳数量约2400斤或脱壳数量约1300斤;采购华夏9号或10号大豆种,初步预算采购数量约750斤;具体采购数量、品种及资金额根据种子成交单价确定,以签订合同为准。以提出总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拟成交供应商,相同报价以提交报价时间较早的供应商作为拟成交供应商。
二、询价采购商务要求
1、供货要求: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商原装、全新、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
2、供应时间:报价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供货(具体交货时间及数量由采购人指定)。
3、供应地点:博罗县。报价供应商需按采购人的实际要求,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将种子运送至指定地点。
4、报价须知: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含税),供应商报价中应包括由项目实际实施所引发的一切费用,且均由供应商独自承担,并包含人工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标配工具、商检费、税费等。
5、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开具采购金额对应的发票,采购人按程序进行报账,通过银行将货款转账到成交供应商指定的账户(注:资金支付以财政资金落实为前提,采购人只负责办理相关付款手续,若因财政资金不到位引起款项不能按合同要求或有关规定拨付的,采购人不承担因款项延期拨付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的各类损失,如利息、连带责任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存续企业,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采购报价表(附件2 )原件2份,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附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章。
五、注意事项
1、报价人须按附件格式要求填写报价表,并附上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附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格材料,加盖公章后密封,向本中心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请于2024年5月24日下午17:30前把报价材料交到或邮寄到博罗县博惠路307号博罗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作与种子推广部(逾期不予受理)。
2、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无效报价处理:未满足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未完整填写采购报价表的;存在关联关系的报价单位;有效报价单位不足三家或明显缺乏竞争力的;违反询价函其他约定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国强
联系电话:0752-*******
联系地址: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博惠路307号博罗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附件:1.2024年优新品种与先进技术引进示范推广项目--撂荒地复耕复种及粮油单产提升实施方案种子询价采购清单.doc
博罗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8日
标签: 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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