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信息采集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信息采集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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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信息采集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BY-2024-15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信息采集站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企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22.9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本项目己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信息采集站采购项目,执法记录仪采集站采购与安装10
台,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一(001)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信息采集站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信息采集站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
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
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至少1个月依法纳税和激钠社会保障资
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華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
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路申报禮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徽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
具)或不需要徽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
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入、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近30日内
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为同一
单位):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1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2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2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二)领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为网上操作,具体如下①获取时
请拨打项目联系人电话,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被授权人的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近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
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为同一单位)(如盖公章)发至本公司邮箱:
hebyzbb126.com:②项目联系人收到资料后,向投标人发送电子板招标文件领取表③投标
人填写完成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领取表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并支付文件费用①项目联系人
确认收到领取表及文件费用后,发送招标文件,(三)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本(招标文
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凌奥创意产业园七号楼三层标室
一)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6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凌奥创意产业园七号楼三层标室
七、其他
1.招标范围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信息采集站采购项目,执法记录仪采集站采购与安
装10台,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2.交货期限:签订台同后,于30个工作日内送货完毕并完成安装调试。
3.最高限价:22.95万元(大写:贰拾贰万玖仟伍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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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要求
(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参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
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2)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参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则
库(2019)19号)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
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参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则
库〔2019)18号)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
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4)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m,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m,cc即.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
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8号
联系人:刘警官
电话:58860159
程务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凌奥创意产业园七号楼三层
联系人:戴青青
电话:15222044086
电子邮件:hcbyzbbe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教弘(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0020163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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