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2024年电子文献数据库招标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大学2024年电子文献数据库招标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大学2024年电子文献数据库招标采购(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j********(2)
项目名称:新疆大学2024年电子文献数据库招标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读秀知识库、百链、超星电子图书数据库、教参资源管理平台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数据库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Wind资讯数据终端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招标活动;
(2)其他说明:(A)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免费获取,供应商登陆政采云账户(网址: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对应位置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大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187*****025、131*****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志伟、宋金龙
附件信息:
标签: 电子文献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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