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律师库标包9-朝阳项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律师库标包9-朝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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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律师库(标包9朝阳)项目
(招标编号:HCGJ202408142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律师库(标包9朝阳)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辽宁省分行律师库(标包9朝阳)补招1家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取得入
库资格,具体选聘根据行内外聘律师管理办法中的要求执行。(进入律师库并非建立了实质
的法律服务关系,且不保证入库律师事务所均有业务予以委托)。入库资格有效起期和止期
2025.1.5-2027.1.4。入库资格有效期:2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最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律师库(标包9朝阳)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律师库(标包9朝阳)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
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出具承诺函。
1,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上,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
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1,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2.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
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1.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
(m,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m,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n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2.6投标人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己
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1.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1.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

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
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4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
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1.5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
公章的情况说明)。
1.6本次公开招标禁止投标人挂靠和分包。
L,7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1,10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11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入库律师事务所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②依法注册成立,通过年检。
③投标人提供承诺,承诺入库律师擅长金融法律事务,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高:职业
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④投标人提供承诺,承诺最近三年(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
不良记录,声誉良好。
⑤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需提供总所授权分所参与本次招标的委托书,且总所只能授权
一家分所参与本项目。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16日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2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3日,北京时间
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招标
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
售后不退,接收方式:公对公电汇或现金。领取方式:邮箱报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领
取招标文件,即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到
招标代理机构邮箱(syhcgj1234zs●163.com),邮件主题“项目简称+公司简称”,并在邮箱
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审核时限为一个工作日,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确认后,
向投标人发送汇款账号信息,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电汇方式(公对公账
户、备注项目简称)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交纳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以
上资料后,通过邮箱方式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
件加盖公章):1、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且委托代理人须提供与委托单位签订
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②法人资格证明书
及法人身份证(本条提供①或②即可),2、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①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
业许可证,依法注册成立,通过年检。②投标人提供承诺,承诺入库律师擅长金融法律事务,
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高:职业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沟
通协调能力。③投标人提供承诺,承诺最近三年(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
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声誉良好。④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需提供总所授权分所参与
本次招标的委托书,且总所只能授权一家分所参与本项目。(报名材料及报名环节均不作为
本项目资格审查的依据。)(3)投标人报名后若放弃投标,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3
天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
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
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七、其他
根据采购管理制度,若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只有两家供应商可供选择的,则邀请
上述两家供应商进行竟竞争性碰商采购,碳商小组成员采用原评标委员会成员若经两轮公开
招标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则邀请该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
购,谈判小组成员采用原评标委员会成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2号
联系人:门老师
电话:024-3192729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号金廊万科中心
联系人:肇朔
电话:024-24505089-8024
电子邮件:syhcgj1234zs0163.com
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律师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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