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停车泊位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面停车泊位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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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停车泊位运营管理服务项H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D23-3-05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地面停车泊位运营管理服务项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各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辽宁洪信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地面停车泊位运营管理服务项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地面停车泊位运营管理服务项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地面停车泊位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使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胸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16日08时30分到2021年08月23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采取线上获取,将以电子版形式通过邮件发送。供应商须将以下材料发送至
邮箱(XDZBGS126.cOa)并进行电话确认,邮件标题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内
容必须体现投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领取采购文件无效。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域白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白然人身份证明仪限在白然人作为
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事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主体时不需提
供为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文件的无需
提供)。4.满足供应商资格能力婴求的全部证明材料域承诺函。注:以上材料齐全并符合婴
求后方可购买文件。(文件售价:每包组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泽南区禹洲广场2座2单元501室纸质文件遍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浑南区禹洲广场2座2单元50】室
七、其他
1、服务内容:地面停车泊位运营管理服务项日(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具体地点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3、服务期限:1年(具体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1、计划收益:18万元/年。
5、投标保证金:2000.00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洪信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
联系人:刘工
电话:176420703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

联系人:吴天晟
(1)
电话:024-21161636
电子邮件:LNX知ZBGS0126.com
传朋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业务专用章
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停车泊位 运营管理 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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