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空气净化设备招标公告

加装空气净化设备招标公告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办公区加装空气净化设备项目进行公开选型。现邀请满足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争。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办公区加装空气净化设备项目

二、采购编号

JITC-1605WP1370

三、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清洁空气服务,招标范围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黑山扈一期、上地、海鹰4个办公点,由中标人基于办公点现有空气处理系统,改造加装高性能空气净化设备,对上述办公点的空气品质进行治理和改造。服务期限为四年(商业运行前的建设及试运行期不计算在内),合同为每两年一签。两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再决定是否续签两年。

本项目包含以下品目:

品目一:西单办公点加装空气净化设备项目

品目二:黑山扈一期办公点加装空气净化设备项目

品目三:上地办公点加装空气净化设备项目

品目四:海鹰办公点加装空气净化设备项目

供应商须同时对上述四个品目进行响应。评审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审法对各合格响应进行评审排序,并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四份响应获得成交资格,其中,商务、方案、承诺分值(商务、方案、承诺分值=综合得分-价格分值)最高的响应获得品目一的合同,第二高的响应获得品目二的合同,第三高的响应获得品目三的合同,第四高的响应获得品目四的合同。如果经初审只有三家合格响应,则商务、方案、承诺分值最高的响应获得品目一和品目四的合同,第二高的响应获得品目二的合同,第三高的响应获得品目三的合同。如果经过初审只有二家合格响应,则商务、方案、承诺分值最高的响应获得品目一和品目四的合同,第二高的响应获得品目二和品目三的合同。但是,因合格响应不足使得竞争明显缺乏竞争的,评审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响应。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 供应商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供应商拟分包的项目设施安装单位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项目设施安装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供应商与项目设施安装单位之间有过合作的合同证明复印件,以及供应商与项目设施安装单位同意在本次项目中进行合作的协议复印件),证明文件复印件的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三) 供应商须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①项目竣工报告时间须为2012年1月1日以后;②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加装空气净化设备工程(可以是空气净化工程项目,也可以是空气净化服务项目),或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空调项目(不含主机))。下同)不少于两个,并提供合同和加盖用户公章的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用户使用情况良好的证明可以替代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四) 响应货物品牌须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①项目竣工报告时间须为2012年1月1日以后;②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加装空气净化设备工程(可以是空气净化工程项目,也可以是空气净化服务项目)。下同)不少于两个,并提供合同和加盖用户公章的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用户使用情况良好的证明可以替代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五) 供应商和响应货物制造商均须取得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六) 供应商须出具经审计的2014年及2015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七) 供应商须提供近6个月以来为授权代理人、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

(八) 供应商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在北京具有较大规模的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拥有固定可靠的有效服务网点,负责质保期内的服务工作,须提供供应商在北京地区自设的售后服务机构(供应商注册不在北京的,可以为以下四种形式之一的售后服务机构:1、供应商在北京工商部门注册的分公司;2、供应商在北京独资或合资成立的子公司;3、由供应商所属集团或投资人在北京独资或控股成立的子公司;4、供应商在北京成立的办事处,且已在有权部门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该机构须于2015年1月1日前已经注册,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九) 供应商或其北京地区自设的售后服务机构须在北京地区有空气净化设备工程项目售后服务的案例,该案例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应已经服务不少于12个月,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用户对于空气净化设备售后服务情况或空气净化服务情况满意的证明复印件。

(十) 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十一)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

(十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十四)如空气净化设备制造商递交了响应文件,则不得授权经销商参与本项目竞争。

(十五)如空气净化设备制造商没有递交响应文件,则只能授权唯一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竞争。

五、采购文件的发售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方式购买采购文件:

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9月2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方式:在www.jitc.cn免费注册(技术支持电话:400 052 2008),并在电汇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并上传至www.jitc.cn平台后,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300元人民币/套(采购文件售后不退,请按下述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JITC-1605WP1370项目采购文件款”,然后扫描上传至www.jitc.cn平台。)

采购文件费汇入账户信息:

户  名: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京江苏路支行

账号(人民币):****************404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9月9日上午9: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北京市前门东大街3号首都大酒店B座二层幽兰厅。

七、资料室、现场勘察和答疑

本项目资料室设在:各办公点。地点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资料室开放时间:即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9:00-17:00(北京时间,开放时间如下表)。

办公点名称资料室情况
位置面积使用时间
中国银行总行大厦B3工程部资料室10平方米周一、三、四、五
海鹰大厦F13层1311房间20平方米周一-周五
上地办公区物业会议室40平方米周一、二、四、五
黑山扈办公区空调值班室30平方米周一-周五

现场踏勘时间:即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每周六、周日9:00-17:00(北京时间)。

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供应商在查看资料室和现场踏勘之前须与资料室和现场踏勘联系,以确定使用资料室和现场踏勘时间。

各项目现场探勘联系人及电话:

现场探勘总负责人:王滔 132*****619

西单:王滔 132*****619

海鹰:郝广和 136*****659

黑山扈一期:安建国  139*****659

上地:孙鹏 136*****069

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代理机构: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611室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人:仲霄飞 宋航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件:611zxf@163.com

开户银行(人民币):中信银行南京江苏路支行

帐号(人民币):****************404

标签: 空气净化设备 办公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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