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河南分公司沁北电厂“太行光能”二期200MWp河南区域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预招标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华能河南分公司沁北电厂“太行光能”二期 200MWp(河南区域)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8-2-23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全域。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河南分公司沁北电厂“太行光能”二期 200MWp(河南区域)屋顶分布式光
伏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河
南分公司沁北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河南省全域。
2.2 招标规模:华能河南分公司沁北电厂“太行光能”二期 200MWp(河南区域)屋
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预招标由华能河南分公司沁北电厂及其管理单位在
河南省投资开发建设,本次开发容量拟定直流侧总容量为 200MWp,其中 400V 电压等级
接入暂为 40 兆瓦、10kV 电压等级接入暂为 160 兆瓦,最终接入方案以电网部门审核意
见为准。利用河南省所辖区域现有党政机关、医院、学校、企事业、工商业建筑物屋顶
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
2.3 接入系统方案暂如下:各子项目电站拟以 10kV 或 400V 电压等级就近接入。项
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模式。最终接入方案以电网部门审核意
见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2 个月。中标人确定中标后签订框架协议,提交履约保函,
分期开发(同一县、区内单期容量不低于 10MWp)。具体实施项目应在满足开发条件后
分期签订合同,接到招标人书面文件通知开工后 6 个月内子项目应全容量并网投产。中
标人在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不低于 10MWp 装机容量的项目资源确认(以签订能源管
理合同为准),且后续每 30 天获取不低于 10MWp 装机容量的项目资源。
2.5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5.1 开展华能河南分公司沁北电厂“太行光能”二期 200MWp(河南区域)屋顶分
布式光伏项目资源获取,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资源筛选,负责取得房屋产权证明、
与房屋所有者签订房屋使用管理及电费结算等相关协议,负责代招标人完成项目备案、
取得供电公司接入意见、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等,负责建设场地的落实,负责
编写项目建议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可研审查单位审查,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
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并网验收及购售电合同、电费结算协议等手续办理及相关
费用。
2.5.2 勘察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及所必须的审查服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
部工程勘察、项目选址及场地落实、出具证明屋顶满足光伏安装的相关报告、接入系统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子项目的设计报告需通过招标人组织的审查,
具体要求按照《华能河南分公司分布式光伏工程设计内容及深度规定》执行。
2.5.3 设备采购:逆变器、支架、汇流箱、箱变(10kV 接入)、并网柜、预制舱(10kV
接入)、电缆、运行系统在线监控(包括视频监控采购)、接地网、接地极、电弧故障断
路器、防孤岛装置、电能质量在线检测装置、屋面防水材料等一切设备及施工主、辅材
的采购、运输、卸车、到货、保管、二次倒运等)所有设备和相关试验需满足并符合电
网公司对项目接入的各项要求。(除光伏组件外其他设备材料均由投标方负责)。
2.5.4 屋顶光伏电站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屋顶结构复核(需有资质的单位出具
屋顶结构复核报告)、屋顶加固设计及施工(含设计、采购、施工,出具加固后屋顶结
构复核报告)、屋顶障碍物清除、零星屋面彩钢瓦更换、高支架阳光棚搭建、屋顶光伏
电站(包含 400V 或 10kV 接入的)的施工(含除锈刷漆、竣工验收、安装(含接地)、
试验及检查测试、并网验收、手续办理、协调工作、竣工验收等;负责接入招标人集控
中心(含相关设备采购及施工),接入数据项目及规范应兼容招标人系统要求(相关标
准见附件)。设备标识标牌采购、安装,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措施、护笼、护栏、爬梯、
检修通道等设置,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等。
2.5.5 调试并网(包括并网手续、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等全部并网接入工
作)。
2.5.6 工程验收(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
验收和竣工验收)。
2.5.7 质保期内的服务、培训。
2.5.8 为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其他工作。
2.6 招标风险告知:
2.6.1 本项目未取得华能集团公司投资决策备案,为加快项目进度,建议采取预招
标,设定合同生效条件:项目完成华能集团公司投资决策备案,单个项目的合同执行以
项目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所有项目实施都必须以通过华能集团公司投资决策为前提。
如果投资决策不通过,则对应区域项目的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
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
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
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2.6.2 工期要求:中标人确定中标后签订框架协议,提交履约保函,分期开发(同
一县、区内单期容量不低于 10MWp)。具体实施项目应在满足开发条件后分期签订合同,
并接到招标人书面文件通知开工后 6 个月内子项目全容量并网投产。
2.6.3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不低于 10MWp 装机容量的项目资源确认
(以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准),且后续每 30 天获取不低于 10MWp 装机容量的项目资源,
如无法达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将书面通知中标人,招标人有权在 15 个工作日内在履
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中按低于约定的容量 2 万元/MW 扣除相应金额,如招标人发函三次
后,中标人仍无法完成上述工作要求,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6.4 鉴于本项目为招标人统一招标,中标人确定后,由招标人管理的各项目公司
与中标人分别签署具体合同。中标人明确知悉且同意:本项目中标后,中标人在与任一
招标人管理的项目公司履约过程中如出现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情形发生的,则在
本次统一招标中招标人管理的所有项目公司均有权利与中标人解约,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
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
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应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以下资质之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
扫描件)。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应同时满足以下两项业绩要求):
(1)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
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至少 1 项光伏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
页、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等关键页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含
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
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至少 1 项光伏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
页、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施工范围等关键页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
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同时满足
以下两项要求):
(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
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
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或不在有效期内,
该电子证书无效),同时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提供
证书扫描件),并需提供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至少 1 项以项目经
理身份完成的光伏施工工程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及签
字盖章页、服务范围、合同项目经理等关键页内容,如合同内容中不能证明项目经理身
份,需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3.2.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以下三项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不超过 2 家,且联合体由一个设计单位
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并设置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
(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
(3)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且联合
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起至 2024 年 08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 载 安 装 投 标 管 家 : 投 标 人 在 华 能 集 团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首 页
(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
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
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
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 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河南分公司沁北电厂“太行光能”二期 200MWp(河南区域)屋顶分布式
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预招标标段包 1"售价: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
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
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
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
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 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
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 2 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 APP 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 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 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 证书,
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 办理 CA 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
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
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 CA 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
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 APP 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
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
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
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
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 2 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光北街 40 号华能河南大厦
联 系 人:翟先生
电 话:0371-88920565
电子邮件:95664709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 10 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400-010-1086 转 8503
电子邮件:dz_wang@chng.com.cn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