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龙大厦暂定名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高龙大厦暂定名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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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龙大厦(暂定名)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T033-202400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高龙大厦(暂定名)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中标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武汉龙洲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占地面积15118平方米。该商业用房整体包括地上28层1栋与25层1
栋组成的连体建筑与地下停车场两层,总建筑面积88040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
建筑面积67189平方米,包含1-
4层商业体、2栋酒店式公寓及配套用房,地下室建筑面积20851平方米。(最终
营业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该房屋用地属渔业村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奖励地块
,因政府部门土地手续批准办理程序尚未完成,整体建设施工完毕后,尚未办
理竣工验收和土地使用权证,也未办理消防验收,但已经通过相关机构质量检
测和消防设施检测,均合格。投标人如参与本项目即代表接受此现状。招标人
确保中标人或中标人分租商户不会因上述因素影响办理执照和正常经营,中标
人或中标人分租商户办理二次消防,非因招标人第一次消防原因导致其未通过
验收,中标人或中标人分租商户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招标人第一次消防原因导
致,招标人进行整改满足消防部门第一次消防要求。中标人需承诺,不会以房
屋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或消防验收手续等上述理由主张合同无效或要求解除合
同、要求招标人赔偿损失。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龙大厦(暂定名)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高龙大厦(暂定名)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
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
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申请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招商、运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服务、独立完成整体项目
的投标人。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
,有提供优质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
6、企业业绩:投标人具有类似商业项目招商运营管理服务的成功案例,提供业
绩合同。
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项目管理
团队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团队。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
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cc即.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审当日现场查询
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即项目的策划、招商、运营管理应为同一
投标资格主体),有控股及关联的公司只能选择一家公司参与,否则将被同时
取消参与资格。
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19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或邮寄。其他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108号20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108号20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高龙大厦(暂定名)租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或邮寄获
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T033-2024002
2、项目名称:高龙大厦(暂定名)租赁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地点:武汉市汉阳区四新板块,紧邻鲤鱼洲路与杨泗港快速路,文选路
与连通港西路交汇处,毗邻汉阳区福利院。

5、项目概况:总占地面积15118平方米。该商业用房整体包括地上28层1栋与25
层1栋组成的连体建筑与地下停车场两层,总建筑面积88040平方米,其中地上
部分建筑面积67189平方米,包含1-
4层商业体、2栋酒店式公寓及配套用房,地下室建筑面积20851平方米。(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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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该房屋用地属渔业村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奖励地块
,因政府部门土地手续批准办理程序尚未完成,整体建设施工完毕后,尚未办
理竣工验收和土地使用权证,也未办理消防验收,但已经通过相关机构质量检
测和消防设施检测,均合格。投标人如参与本项目即代表接受此现状。招标人
确保中标人或中标人分租商户不会因上述因素影响办理执照和正常经营,中标
人或中标人分租商户办理二次消防,非因招标人第一次消防原因导致其未通过
验收,中标人或中标人分租商户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招标人第一次消防原因导
致,招标人进行整改满足消防部门第一次消防要求。中标人需承诺,不会以房
屋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或消防验收手续等上述理由主张合同无效或要求解除合
同、要求招标人赔偿损失。
6、招标内容及要求:高龙大厦(暂定名)租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负
责项目的招商,招标范围内的房屋、附属物及基础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
理、安全等一切运营管理服务,并按时缴纳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
气、税费及招标人应得的房屋租金)。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房屋租赁期届满。
房屋租赁期:20年,其中包含为期22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分三个阶段计算,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第六个租赁年度内5个月、第十一个租赁年度内5个月
为中标人招商、装修准备期,期间不计算租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13个月开
始计算房屋租金,租金执行先付后用的原则,按季度缴纳租金,第一季度的租
金在开始计算房屋租金的第13个月的前30日支付至招标人账户。此后每季度提
前30日支付下一季度租金。若房屋租赁期限未满,租赁合同因中标人原因提前
解除的,中标人均应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免租期租金。
8、项目要求:1)依托项目周边常住居民较多,结合毗邻区福利院、泰康同济
医院、武汉国际博览中心区位特点,规划定位为集餐饮、商超、酒店、疗养中
心、益智教育培训、健身、娱乐等生活配套业态,中标人(运营商)所有经营

项目需报招标人书面审批认可,同时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否
则属于违约
2)中标人在运营管理服务期间的招商项目不允许从事重大污染加工项目以及电
能消耗过大的项目,不允许经营烟花爆竹、液化气充装等危化品项目: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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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电氧焊修理等易燃、易爆等危险性活动:不允许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3)运营商(中标人)中标后与进驻商户(实际经营客户)所签定的房屋租赁协
议及经营项目必须报招标人见证、确认,不允许出现“阴阳合同”,且不得将
同一间房屋租赁给多人经营,不得将房屋租赁给未获得金融业务许可、未经依
法审批备案、未经注册登记,但实际从事一般金融业务的一般工商企业或个人
。否则,均视为运营商(中标人)违约。
9、房屋二次装修要求:运营商(中标人)及运营商招商的承租人在装修改造前
须将装修改造方案送招标人审查,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施工(但招标人不对装
修改造工程能否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负贵),在装修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
屋原有结构,在通过消防、住建、规划等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均由运营商负责。
二次装修消防报审由运营商(中标人)及运营商招商的承租人自行负贵,如未
获得消防审验而影响经营,不得向招标人要求任何补偿。
10、招标人的收益(租赁期内房屋租金)给付原则:先付后用,具体在合同中
另行约定。
11、房屋租金的底价:17元/m/月,商业面积暂按67189m计,第一年租金不低
于1370.6556万元。本项目按单价报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底价,各投标人的投
标报价为招标人房屋租金每平方净得价,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人不承担由于中
标人经营产生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商活动费用,人员工资,管理费
,易耗品,税费,水、电、气使用费,物业管理费,装修费,经营性亏损,风
险费,所有房屋、附属设施、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设备及基础设施的维护、
维修以及因城市创建活动而产生的配合费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商业面积的租
赁,每四年在前一轮租金基础上递增一次,每次递增的幅度为5%,依此类推。
地上停车场租赁期间免费使用。地下停车场采用为期5年的免费使用模式,自合
同签订之日算起。从第六年开始,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地下停车场租金,租金
标准参照周边商业停车场租赁费用收取,由双方另行具体协商。在运营过程中
项感
会产生运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能耗费用、人员费用等)及维护保养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设备维修、设备保养、设备年检等),均由中标运营公司承担。
12、招标人提供相应的水、电、天然气等,完成公共区域装饰装修部分(包括
但不限于全部的商业楼现有外立面、现有广场铺设石材、现有绿化景观、地下
停车场地坪)。
二、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2024年8月19日上午9:00起至2024年8月23日下午17:00止(北京时间
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108号20层武汉环投胜韵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3、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或邮寄。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1)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①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
取。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受
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3)其他相关资料和要求: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4)招标文件如需网上获取或邮寄获取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网上交纳标书费
并提供费用付款凭证截图(公司名称:武汉环投胜韵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行账号:4214210010120
00404681:清算行号:301521000021(转账时请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及包号)说
明:对公转账请由公对公转账)并将上述所有资料彩色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h
tsyt001@163.com(或邮寄至我司)同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项目名称及申请人名
称。我司将按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招标文件。时效性以收
到申请人完整资料(电邮或快递)且标书费经确认到账后的时间为准。网上获
取及邮寄获取招标文件的申请人应充分考虑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的风险
。时效性如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之外的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采购代
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9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108号20层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龙洲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三青路29附24
联系人:杜洋
电话:027-8488858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环投胜韵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108号20层
联系人:张慧、严豪
电话:027-63374772
电子邮件:whhtsyte00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041003310
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
招标人
武汉龙洲置业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
高龙大厦(暂定名)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SYT033-2024002
4
招标方式、类别
公开招标、服务
投标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投标单位地址
姓名

姓名

获取时间: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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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环投胜韵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标签: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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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环投胜韵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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