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喀什分行 2024 年食堂后厨服务(含县支行)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KS-2024-00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喀什分行 2024 年食堂后厨服务(含县支行)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2.5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喀什分行本部职工餐厅餐饮等保障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原材料的采
买与配送、食堂每日的三餐饮食供应、市区网点工餐配送、会议用餐服务、食堂后厨、餐厅、
食材库房等区域的安全检查维护、卫生清洁管理等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喀什分行 2024 年食堂后厨服务(含县支行)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喀什分行 2024 年食堂后厨服务(含县支行)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1)营业执照投标供应商应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经
营范围需有与本业务相关的外包服务内容(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
计的财务报表(新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需提供本公司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
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信用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需
提供《信用报告》;(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3)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查询截图;(4)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
处罚期内的)》的网页查询截图;(5)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
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6)核查
参与项目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严重违规违纪等行为,通过招标方内部反
洗钱系统核查参与项目供应商制裁背景调查工作,被列入制裁名单内的不得参加此项目;
7.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务用工、消
费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
等行政处罚。
8.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9.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活动。
1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
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
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2.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
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3.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4.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5.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23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售价:3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7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天合新动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市川渝大厦(城东大道)11 层
1116 室)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7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天合新动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市川渝大厦(城东大道)11 层
1116 室)
七、其他
1.标包划分:共分为 1 个标包;
2.响应缺漏项处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
绝;
3.中标人数量:不多于 1 家;
4.服务期:10 个月(即 2024 年 9 月 1 日-2025 年 6 月 30 日);
5.最高投标限价:10 个月费用总额不超过 52.5 万元(含税价);
6.其他情形:本项目无续签管理;
7.招标文件发售:出 售:各投标人将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2023 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
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
明、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中国、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截图”加盖公章形
成 PDF 文档并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115147455@qq.com 进
行审核。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银行门户网站(www.boc.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进行发布;
9.项目说明会:无;
10.踏勘:无;
11.监督举报方式: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
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
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举报电话:0998-2516322;举报邮箱:ksjwbgs_xj@bank-of-
china.com;信函地址:新疆喀什市广场东路 003 号
12.其他: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
采购的项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
地 址:新疆喀什市广场东路 003 号
联 系 人:陈湘萍
电 话:0998-28225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合新动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喀什市川渝大厦(城东大道)11 层 1116 室
联 系 人: 马龙
电 话: 0991-3508696、3508697
电子邮件: 363433093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