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绿色产业应用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绿色产业应用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项目编号: | GC130*****2400602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8-23 17: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4-08-27 09:3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9-06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4-09-06 09:30:00 | ||
正式公告 |
招标公告名称: |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绿色产业应用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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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750********G02 | ||||||||||||||||||||||||||||||||||||||||||||||
招标内容: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绿色产业应用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已由承德市行政审批局以《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绿色产业应用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承审批字〔2023〕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承德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市财政及学校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53%,市财政及学校自筹资金47%,招标人为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承德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建设地点:河北民族师范学院院内东南角。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一栋绿色产业应用实训基地,总建筑面积:*****.96平方米,地下一层(含设备夹层),地上6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00.00平方米;首层建筑面积:3972.79平方米(包含97.00平方米汽车坡道入口),主要为智能中控系统室、光伏光热实验室、风电整机实验室、制图实训室、金工车间、共用仿真实训中心等功能;二层建筑面积:2599.18平方米,主要为生化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分离工程实验室、基因工程实验室等功能;三层建筑面积:2874.34平方米,主要为功能性食品研发工作室、固体废弃物处理、土壤工程实验室、大气实验室、水工程实验室、环境检测实训中心等功能;四层建筑面积:2874.34平方米,主要为生物炼制室、生物工程下游实训室、土壤理化实验、植物表型分析、坝上环境检测等功能;五层建筑面积:2874.34平方米,主要为植物细胞工程、植物工厂、储能材料及综合实验室、储能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环境监测实训中心等功能;六层建筑面积:2874.34平方米,主要为高分子材料研究室、无机材料工程技术中心、化工原理实验室储能专业工程实训室等功能;屋顶机房层建筑面积230.63平方米,主要为设备机房;地下一层(含设备夹层)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主要为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及设备用房。配套建设供排水、供电、供热、消防、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 2.1.3计划工期:97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5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 2.1.4合同估算价:*********.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16 19:30至2024-08-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06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7.2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实行“评定分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在2024年08月27日09:30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4 - ******* 电子邮箱:cdkfqjsj@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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