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关于遴选茶叶产业社会化服务试点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公告

桃江县关于遴选茶叶产业社会化服务试点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4〕3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4〕61号)文件精神,拟决定面向全县遴选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环节及数量

  1.茶园培管服务,遴选服务组织4家;

  2.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遴选服务组织4家;

  3.茶叶加工(含采摘)服务,遴选服务组织7家。

  二、区域范围

  全县15个乡镇,重点支持集中连片茶园基地所在乡镇(水田种植的除外)。

  三、支持对象

  优先支持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由供销合作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其他服务组织作为补充。

  四、服务组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2.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茶叶产业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作业人员、服务场地以及其他能力;

  4.在群众中信誉良好,服务质量和价格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有良好持续运营能力,服务质量优质,有规范的服务协议,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能有效推进茶叶产业社会化服务进程;

  5.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违法违规行为;

  6.能够接受农业农村(经管、茶叶办)、财政、纪检等部门的监管;

  7.服务主体农机设备必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

  ①茶园培管服务。服务组织拥有除草机10台、翻土机或开沟机5台以上,具备日作业200亩以上能力。

  ②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服务组织由湖南省植保站授权的统防统治专业服务组织,与茶叶企业签订了服务协议,拥有植保无人机5台以上,或其他高效植保机械不低于5台,服务组织应具备日作业500亩以上能力。

  ③茶叶加工(含采摘)服务。服务组织拥有SC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桃江竹叶”“安化黑茶”名优茶品牌或商标使用权,茶叶加工生产线1条以上,年加工能力达100吨以上。

  五、遴选方式

  1.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申报服务项目、服务区域和服务规模,并提供营业执照、设施设备清单、服务作业人员名单,2022年和2023年的服务合同、经营资料、财务资料,各类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2.审核公示。由县农业农村局(经管、茶叶办)、县财政局、县纪检等部门组织对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审核,经研究决定,择优选择承接服务主体后,在桃江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六、报名截止日期

  2024年8月28日下午5时前。

  七、报名地点

  桃江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咨询电话:0737-*******(办)。

????附件:茶叶产业社会化服务试点社会化服务组织报名申请表.docx


桃江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化 试点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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