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关于遴选茶叶产业社会化服务试点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公告
桃江县关于遴选茶叶产业社会化服务试点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4〕3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4〕61号)文件精神,拟决定面向全县遴选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环节及数量
1.茶园培管服务,遴选服务组织4家;
2.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遴选服务组织4家;
3.茶叶加工(含采摘)服务,遴选服务组织7家。
二、区域范围
全县15个乡镇,重点支持集中连片茶园基地所在乡镇(水田种植的除外)。
三、支持对象
优先支持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由供销合作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其他服务组织作为补充。
四、服务组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2.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茶叶产业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作业人员、服务场地以及其他能力;
4.在群众中信誉良好,服务质量和价格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有良好持续运营能力,服务质量优质,有规范的服务协议,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能有效推进茶叶产业社会化服务进程;
5.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违法违规行为;
6.能够接受农业农村(经管、茶叶办)、财政、纪检等部门的监管;
7.服务主体农机设备必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
①茶园培管服务。服务组织拥有除草机10台、翻土机或开沟机5台以上,具备日作业200亩以上能力。
②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服务组织由湖南省植保站授权的统防统治专业服务组织,与茶叶企业签订了服务协议,拥有植保无人机5台以上,或其他高效植保机械不低于5台,服务组织应具备日作业500亩以上能力。
③茶叶加工(含采摘)服务。服务组织拥有SC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桃江竹叶”“安化黑茶”名优茶品牌或商标使用权,茶叶加工生产线1条以上,年加工能力达100吨以上。
五、遴选方式
1.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申报服务项目、服务区域和服务规模,并提供营业执照、设施设备清单、服务作业人员名单,2022年和2023年的服务合同、经营资料、财务资料,各类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2.审核公示。由县农业农村局(经管、茶叶办)、县财政局、县纪检等部门组织对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审核,经研究决定,择优选择承接服务主体后,在桃江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六、报名截止日期
2024年8月28日下午5时前。
七、报名地点
桃江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咨询电话:0737-*******(办)。
????附件:茶叶产业社会化服务试点社会化服务组织报名申请表.docx
桃江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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