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骑楼历史文化街区博爱路保护修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海口骑楼历史文化街区博爱路保护修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海口骑楼历史文化街区博爱路保护修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骑楼历史文化街区博爱路保护修缮项目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社发〔2024〕647号、海发改社发〔2024〕8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口市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海口市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为4536.29万元,项目不采用装配式建造并具有了开展工程总承包(EPC)必要的基础资料,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海口骑楼历史文化街区解放东路口至博爱南横路路口段沿街两侧建筑;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对骑楼建筑的沿街立面进行修缮,地点位于海口骑楼历史文化街区解放东路口至博爱南横路路口段沿街两侧建筑,涉及建筑共242栋(按门牌号统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修缮工程(包括墙面修缮、屋面修缮、结构加固、新建骑廊、统一更换门窗、店招改造、重建廊道内吊顶等)、电气照明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设计(含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含配合图审工作)等、工程施工总承包等内容(具体以发包人下达的任务委托书为准);
2.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4元;其中:工程设计费人民币******.15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人民币********.19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深度和广度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投标人还需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应当有预制构件生产厂商。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2)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可以兼任项目负责人)。
3.4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或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http://ggzy.haikou.gov.cn)报名,并勾选联合体投标、选择联合体成员单位。因报名阶段未勾选联合体投标,以致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载明的联合体名称与开标记录表等显示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投标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实施方案(施工安装方案)、企业诚信、施工经验等,装配式建造的项目还包括构件生产实力)。
4.2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的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6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09月06日10时00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http://ggzy.haik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10时0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保证、担保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9月0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http://ggzy.haikou.gov.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非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7.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9月06日10时00分,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楼315开标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
7.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4.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对PDF格式进行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8.3履约担保期限:自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人向银行发出履约担保解除通知之日止。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口市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世纪广场路1号
电话:0898-********
联系人:孙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城西横路9-1号二楼
电话:0898-********
联系人:张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http://ggzy.haikou.gov.cn
联系电话:0898-********、0898-********
监督部门: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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