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豫0603破2号河南泛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关于通过公开招募形式选任审计机构进行破产清算专项审计的公告
2024豫0603破2号河南泛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关于通过公开招募形式选任审计机构进行破产清算专项审计的公告
河南泛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关于通过公开招募形式选任审计机构进行
破产清算专项审计的公告
2024年5月20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 0603 破申2号民事裁定,受理河南泛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泛华公司)破产清算申请。 2024年7月19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0603破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为泛华公司管理人。为有效核查泛华公司资产、负债有关情况,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现管理人通过公开招募形式选任审计机构,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河南泛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71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焦志敏。住所:鹤壁市山城区汤河街15号,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振动设备;销售:钢材、镁产品、五金工具;房屋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二、委托审计范围及工作内容
根据管理人要求对泛华公司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等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破产清算专项审计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计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往来科目)详细情况,包括发生时间、业务内容、余额及余额构成情况等;
2、审计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详细情况,包括购入时间、款项支付情况、现状、权属、大额资产处置过程等;对泛华公司所有实物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与账面数比对后列出盘盈、盘亏明细表;
3、审计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资产情况;
4、审计负债情况(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预提费用等往来科目)详细情况,包括发生时间、业务内容、余额及余额构成情况等);重点审计关注职工工资欠付及社保费用缴纳情况;
5、重点审计关注应交税费科目余额的形成,对企业潜在的税务风险在审计报告中应以披露;协助管理人处理纳税申报有关事宜;
6、对所有者权益的审计。包括审计股东出资是否足额缴纳、是否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或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等情形;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科目余额的确认等。
7、关注泛华公司重大成本、费用的支出合理、合法性;协助管理人分析债务人亏损或破产原因;
8、协助管理人债权审查(包括民间借贷债权等),核查负债形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对管理人核查的每笔债权形成独立的书面审计意见;
9、核查是否存在未确认的或有诉讼、担保等事项,重大未决诉讼、担保事项是否合理预计负债;
10、审计账面是否记载资产出租出借情况(包括租赁合同、租赁资产明细、租金支付、欠付租金、资产出借等情况);
11、协助管理人对泛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31-39 条规定的情形进行审计;协助管理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无效行为、可撤销行为和抵销行为等进行审计;
12、列席、参加相关会议,接受质询,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管理人化解与财务审计事项相关的各项问题;协助管理人完成相关诉讼,并出具诉讼过程中需要的财务相关证明材料;
13、审计应当符合财政部《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14、需配合管理人完成的其他临时工作。
三、审计完成期限
审计机构应委派具有审计专业胜任能力的审计负责人及拥有破产审计经验的审计团队实施审计工作,在审计期间委派固定人员至少4名,并于接受委托之日起二十五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初稿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使用,审计报告正式稿依据债权申报情况及管理人要求时间出具。
四、报名条件
1、在河南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
2、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年审合格;
3、注册会计师 3 人以上(包含 3 人);
4、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熟悉破产法法律法规;
5、具有参与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审计经验的优先;
6、与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曾为泛华公司提供过验资、财务、审计等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
7、接受并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
五、报名材料
报名参选者自行编制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应包含下列内容:
1、参选者的基本情况。包括不限于成立时间、规模、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受托人身份证、相关资质证书等;参选机构负责本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主要人员名单、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2、参选机构近三年参加破产清算或重整工作的经验和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参与企业审计的合同或约定书原件及复印件、案件受理裁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报名参选机构及审计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处分记录承诺书及不存在利害关系的承诺书;
4、参选者拟定的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计划、人员安排、职责分工(不少于4人)、审计期间固定审计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等;
6、参选者费用收取金额及收取方式(注:报价为一次性包干含税价费用,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旅差费、住宿费等费用均自行承担)。
六、选定程序及费用支付
1、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请在2024年8月21日17 时前将报名材料密封后递交至管理人,一式两份,材料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电子版文件,逾期送达概不接受。
2、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由管理人综合审查后,从符合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中选择一家为该项目的审计承办机构。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符合条件但未选中的报名参选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3、鉴于本案暂无货币可供清偿破产费用,对于最终选定的审计机构应收取的费用,在破产财产变价完成后依法予以清偿。如泛华公司无破产财产,可能无法支付服务报酬。申报机构提交报名材料时,应出具书面承诺,同意管理人在破产财产变价后支付服务报酬,并自愿承担无报酬风险。
4、本次公开选任审计机构接受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
5、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破产管理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律师,手机:155*****033
地址:鹤壁市山城区汤河街41号(河南泛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向东300米,中国石油加油站对面)
电子邮箱:hnfhpcglr@126.com
河南泛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4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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