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胜东社区汽修新村等四个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胜东社区汽修新村等四个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胜利石油管理局以胜油局发【2016】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胜东社区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计划资金。胜东社区汽修新村等四个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胜东社区汽修新村等四个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 东营市东营区 2.3建设规模:汽修新村:敷设DN300污水管1395米,DN200污水管120米,新建检查井20座,雨水口24座,新建5#砼化粪池2座。污水收集后就近排至东二路新建市政污水管线。锦华一、二、三区:新建小区内局部遭破坏的污水管线,敷设DN300污水管163米,DN200污水管162米,新建检查井19座。将小区原污排接市政管线检查井与新建东二路市政污排检查井连接,新建DN400污排管线48米,新建检查井2座。胜东社区机关办公区:敷设DN300污水管254米,DN200污水管214米,新建污水检查井22座,新建1#砼化粪池4座,新建钢筋砼隔油池1座。对雨排沟进行清淤,总长240米。辛兴小区:新建33#楼东污水主管线至14#楼西南原污水主管线遭破坏段DN400污水管线6段共计470米。新建1#、7#、82#楼DN200污水管线194米与原污水管线连通。新建运动场西南公厕DN200污水管线105米至78#楼东污水主管线。新建公园湖东侧DN200污水管线172米与公园北侧污水泵站污水管线连通。
2.4招标金额: 290万元
2.5计划工期: 2016年10月1日至12月21日
2.6本工程标段划分: 1
2.7招标范围: 汽修新村:敷设DN300污水管1395米,DN200污水管120米,新建检查井20座,雨水口24座,新建5#砼化粪池2座。污水收集后就近排至东二路新建市政污水管线。锦华一、二、三区:新建小区内局部遭破坏的污水管线,敷设DN300污水管163米,DN200污水管162米,新建检查井19座。将小区原污排接市政管线检查井与新建东二路市政污排检查井连接,新建DN400污排管线48米,新建检查井2座。胜东社区机关办公区:敷设DN300污水管254米,DN200污水管214米,新建污水检查井22座,新建1#砼化粪池4座,新建钢筋砼隔油池1座。对雨排沟进行清淤,总长240米。辛兴小区:新建33#楼东污水主管线至14#楼西南原污水主管线遭破坏段DN400污水管线6段共计470米。新建1#、7#、82#楼DN200污水管线194米与原污水管线连通。新建运动场西南公厕DN200污水管线105米至78#楼东污水主管线。新建公园湖东侧DN200污水管线172米与公园北侧污水泵站污水管线连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证书;(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为中文版);(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持有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 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持有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及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持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及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6年8月29日至9月2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2)购买地点:东营市西四路胜利宾馆2号楼三楼中石化胜利油田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2301室。
(3)投标人必须登陆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成功办理入库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将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贰 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中的任意一种。银行保函、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中石化企属、实体、改制企业按照石化股份建招函【2010】51号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截止时间:2016年9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6.2递交地点:东营市西四路胜利宾馆2号楼三楼中石化胜利油田建设工程招标中心第一开标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6年9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7.2开标地址:东营市西四路胜利宾馆2号楼三楼中石化胜利油田建设工程招标中心第一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名称: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胜东社区管理中心;
地址: 东营市东营区 ;
邮编: 257000 ;
联系人: 王保燕 ;
电话: 186*****377 。
10.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西二路474-18号华纳大厦19楼 ;
邮编: 257000 ;
联系人: 吴晓悦 ;
电话: ****-******* ;
电子邮箱: sljlzbdl@163.com 。
11.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招标投标办公室(***-********)、胜利石油管理局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胜利石油管理局监察处执法监察室(****-*******)。
13. 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人库
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 ebidding.sinopec.com)完成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人库注册、申报工作并获得审批通过,同时必须完成其所投项目的网上报名工作,招标人将不接受未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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