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安阳县(示范区)智慧城市停车管理项目特许经营权评估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XZB2024-081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县(示范区)智慧城市停车管理项目特许经营权评估机构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6.2 万元,招标人为安阳县城市管理局。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安阳县(示范区)境内的 17383 个户外停车位运营期限为 25 年的经营收益权
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县(示范区)智慧城市停车管理项目特许经营权评估机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安阳县(示范区)智慧城市停车管理项目特许经营权评估机构)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3.2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
道在开启《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
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
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
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 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
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须在本企业注册,提供本单位的养老保险证
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16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23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
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
照)、本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7 日 15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安阳市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 100 路东福九鼎锅炉内三楼开标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7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安阳市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 100 路东福九鼎锅炉内三楼开标室。
七、其他
安阳县(示范区)智慧城市停车管理项目特许经营权评估机构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阳市
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 100 路东福九鼎锅炉内三楼 305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ZB2024-0816
2、项目名称:安阳县(示范区)智慧城市停车管理项目特许经营权评估机构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2000.00 元
最高限价:162000.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一 安阳县(示范区)智慧城市停车管理项目特许经营权评估机构 162000.00 162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对安阳县(示范区)境内的 17383 个户外停车位运营期限为 25 年的经营收
益权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采购需求”。
5.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
清晰有据,符合采购人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15 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供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3.2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
道在开启《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
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
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
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 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
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须在本企业注册,提供本单位的养老保险证
明。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
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8 月 16 日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 100 路东福九鼎锅炉内三楼 315 室。
3.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
应证照)、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
相应证照)、本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文件费 4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 年 8 月 27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 100 路东福九鼎锅炉内三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8 月 27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 100 路东福九鼎锅炉内三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
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
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
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安阳县锦泰东大街与金凤路交叉口东南角安东新区大厦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9803723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晟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东工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南 100 米路东福九鼎锅炉三楼
联系人:常标
联系方式:18317786704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标
联系方式:1831778670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安阳县锦泰东大街与金凤路交叉口东南角安东新区大厦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98037233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晟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安阳市东工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南 100 米路东福九鼎锅炉院内三楼
联 系 人: 常标
电 话: 18317786704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