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人民政府关于赣州东500千伏输变电站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于征预公告〔2024〕3号
于都县人民政府关于赣州东500千伏输变电站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于征预公告〔2024〕3号
为保障赣州东500千伏输变电站项目建设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本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用途,拟用于赣州东500千伏输变电站项目建设。 ?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四邻界址
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于都县葛坳乡塘泥村中心组、东村村罗带组等相关村小组集体土地,拟征收土地总面积约111.4亩(最终以实测为准)。四邻界址及具体拟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将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葛坳乡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召集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开展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规格、数量、结构等现状现场调查,调查结果将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本府将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及成员、其他权利人应当根据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等相关??工作。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违法、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3.在拟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或青苗、附着物权属有争议的,凭有关合法的权属证件或其他合法资料,及时向县自然资源局或相关部门申请权属纠纷处理。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8日。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于都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点:于都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员:邹海明 ?黄小娟
联系电话:0797—*******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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