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20千伏龙港送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关于220千伏龙港送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20〕4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取消,改为生产建设单位自主验收。我公司组织验收工作组开展220千伏龙港送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将该项目验收情况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4年8月14日~2024年9月14日。

二、项目建设单位: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

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7号广西电网公司综合楼C座9楼,邮编:******,联系人:肖什葵,联系电话:0771-*******,电子邮箱:xiao_sk.dj@gx.csg.cn

附件:

1.220千伏龙港送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220千伏龙港送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3.220千伏龙港送变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土保持 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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