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基础设施存量招标公告

市政基础设施存量招标公告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商丘市商务中心区市政基础设施存量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商丘市商务中心区市政基础设施存量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商丘市商务中心区市政基础设施存量项目由商丘市人民政府授权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项目授权主体为商丘市人民政府,再由商丘市人民政府授权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项目实施机构:其中,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局;商丘市商务中心区市政基础设施存量项目为商丘市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商丘市商务中心区市政基础设施存量项目。
2.2采购方式:其中,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公开招标;商丘市商务中心区市政基础设施存量项目为竞争性磋商。
2.3项目概况: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包括12条新建道路及1座跨京九铁路立交桥工程,分别为:商丘市黄河路(郑庄互通—京九铁路)市政道路工程、北海东路(京九铁路至济广高速)道路建设工程、畅通路(北海路至睢阳路)道路建设工程、明伦路(归德路~睢阳路)道路建设工程、雪苑路(归德路-豫苑路)道路建设工程、豫苑路(北海路~华商大道)道路建设工程、顺河路(民主东路至中州北路)道路建设工程、腾飞路(北海东路-迎宾路)道路工程、通达二路(黄河路至胜利东路)道路建设工程、商丘市应天路新建工程(归德路至星林路)、商丘市商务中心区学院路道路工程、商丘市商务中心区方域路(归德南路-星林路)道路工程、长江路上跨京九铁路立交桥。
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叉工程、照明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2年。
商丘市商务中心区市政基础设施存量项目,项目内容包括:商丘市商务中心区起步区“惠馨社区”地块一工程、商丘市商务中心区起步区“惠馨社区”地块二工程、商丘市引黄灌溉明月湖调蓄工程、商丘市商务中心区帝喾路道路工程、商丘市商务中心区张巡路工程、商丘市商务中心区候恂路道路工程、商丘市商务中心区创新南路道路工程、商丘市商务中心区归德南路道路工程及商丘市商务中心区宋城路、中州路、睢阳南路排水、燃气工程。
2.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其中,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商丘市商务中心区市政基础设施存量项目:合作期限10年。
3.2投资概算:其中,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62108.17万元,其中社会资本占股95%(即30800.5485万元),政府方占股5%(即1621.0815万元);商丘市商务中心区市政基础设施存量项目:130277.29万元。(其中:已建部分工程资产估值 99500.00万元,未建部分的工程资产估值30777.29万元)。社会资本占股100%(即130277.29万元)。
3.3项目规模:其中,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本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162108.17 万元,共包括12条新建道路及1座跨京九铁路立交桥工程;商丘市商务中心区市政基础设施存量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130277.29万元。
3.4项目地点: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3.5运作模式:其中,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模式;商丘市商务中心区市政基础设施存量项目:拟采用T0T(转让-运管-移交)运作模式。
3.6其他采购需求: 无 。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4.3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企业经审计净资产额不少于5亿元,总资产额不少于10亿元(以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4.4财务状况良好,以近三年(2013、2014、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4.5具有不低于15亿的银行授信或贷款意向书;
4.6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
4.7 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拟自行施工的要求具备以下要求:
4.7.1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7.2申请人201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有三个金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市政道路项目的投资或建设或施工或运营业绩(其中最少一个建设业绩);
4.8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9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9.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9.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4.9.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9.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原则上不得超过2家数,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4.9.5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第4款中1-6项要求;联合体其他成员可以是企业法人、有限合伙等;社会资本拟自行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应按各自分工满足4款4.7条要求的相应资质条件;
4.9.6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6. 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请申请人于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9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广汇国贸B1208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如需)。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如为联合体,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以上资料)。
7.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22日9时30分,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广汇国贸B1206室。
8.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0. 项目资料目录
10.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0.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0.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
10.4可行性研究报告、产出说明。
10.5存量公共资产的历史资料、产出说明。
10.6其它相关审批文件。
11. 联系方式
采购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人:商丘市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任娜
联系电话:150*****912
监管单位: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广汇国贸大厦B1208室
联系人:冯女士
电 话:****-********
2016年8月26日

标签: 基础设施 市政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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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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