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自治县人民法院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务川自治县人民法院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因第一次参加竞争性磋商竞标单位未达三家,按照相关规定,决定对我院本项目进行第二次招标。
为进一步营造安全良好的办公办案环境,经研究决定,拟对我院浞水人民法庭内部部分设施进行修缮,现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项目地址
务川自治县人民法院浞水人民法庭
二、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采购内容:浞水人民法庭地面、厨房操作台修缮,室内部分墙体修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5万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完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也没有被列入失信名单和联合惩戒对象;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申请人须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或者装饰装修工程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所需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失信记录的截屏纸质资料;
3.近两年内项目合同复印件两份(若无可不提供,如有可作为加分项加分);
4.本项目投标文件资料;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五、项目要求
1.所用水泥、仿瓷粉、面板等主材、辅材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所铺装的瓷砖必须是优等及以上的品质,釉面、耐磨度、吸水性等需达到优等品质;
3.投标价格包含项目的拆除工程、翻修铺砖、办公设备搬移、卫生清理,墙面仿瓷修补等费用;
4.维修后整体效果协调,符合审判机关的形象;
5.施工过程要与我方保持沟通,施工过程尽量减少对我院办案办公的影响;
6.中标单位需妥善保护我方存放在该施工区域内的设备、资料,不得随意搬移和损害;
7.工程质保期10年。
六、付款方式
成交单位需在40天内完工。原则上竣工验收合格后我方10天内付款(也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按进度支付部分款项)。
七、递交标书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26日 下午14:00前
2.地点:务川自治县人民法院财务室(院机关六楼6009)
八、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8月26日 下午14:30
2.开标地点:务川自治县人民法院中干会议室
九、项目投标基础资料的来源
需投标人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前往,勘测工具自备,费用自理。
十、中标公示及递补规则
中标予前三名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违背我院竞标条件的取消其中资格,依次递补。
十一、其他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联系人:邹红刚,联系电话:180*****963;监督电话:********。
务川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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