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厦门轨道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土建施工总承包2标段一工区项目部钢轨租赁询价公告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厦门轨道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土建施工总承包2标段一工区项目部钢轨租赁询价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八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厦门6号线集同段
发布时间:2024-08-18 08:46:10
投标截至时间:2024-08-22 10:00:00
内容: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厦门轨道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土建施工总承包2标段一工区项目部钢轨租赁询价公告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厦门轨道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土建施工总承包2标段一工区项目部以询价方式钢轨(详见采购货物一览表)进行租赁,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 2024年8月22日10:00前将报价文件在铁建云采平台报送。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包件号:GGZL-01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暂定租赁数量

暂定租赁期限(月)

项目名称

交货地址

供货周期

备注

1

钢轨租赁

43#

4500

8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厦门轨道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土建施工总承包2标段一工区项目部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中铁十八局厦门地铁6号线

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租赁数量以甲方实际签认的数量为准

包件号:GGZL-02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暂定租赁数量

暂定租赁期限(月)

项目名称

交货地址

供货周期

备注

1

钢轨租赁

43#

4500

8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厦门轨道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土建施工总承包2标段一工区项目部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中铁十八局厦门地铁6号线

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租赁数量以甲方实际签认的数量为准

二、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2.1质量标准:质量应达到相应产品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符合甲方需要。

2.2技术要求:技术应达到相应产品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三、租赁期限

3.1租赁期限暂定8个月。租赁期限不低于6个月,不满一个月的,按每月30天进行折算,以实际租赁天数为准。

3.2租赁期限从甲方签收合格租赁物之日起算(租赁物需要验收、安装、调试的,从甲方签发验收、安装、调试合格证书时起算),至甲方通知乙方返还租赁物之日为止。

四、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与期限

4.1租金计算方式:以“米”结算租金;钢轨租赁数量:钢轨米/根乘以租赁根数作为数量的结算依据,租金=租赁期限(不满一个月按30天进行折算,以实际租赁时间为准)*租赁数量*单价。

4.2 租金结算方式: 办理结算手续之后,待乙方按照甲方财务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如遇国家税率变更调整则提供相应税率发票),并于开具之日起10日内交予甲方合同经办人之后三个月内,甲方支付该批次租赁总价款的60%;六个月内,甲方支付该批次租赁总价款的70%,九个月内甲方支付该批次租赁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担保期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4.3履约保证金:待本合同签订后,自结算周期内供货并办理对账手续之后,甲方一次性扣除货款(合同暂定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足额扣留后,甲方按支付条款支付乙方货款。

4.4 租金支付方式及时间: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采用以上金融产品及票据支付的,票据期限不超过6个月,如需贴现的贴息费用双方友好协商承担;银行收款账户以合同中约定的为准,如有变更,需向甲方开具账户变更通知书,允许变更开户行和账号,不允许变更户名,并加盖公章和财务章。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付款的,则付款期限顺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 租赁物交付地点、运输方式、验收(安装、调试)和费用承担

5.1甲方自通知出租方所用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交付地点之日起,乙方应当在3日内按期交付租赁物。

5.2乙方应按适合保护租赁物性能和适合租赁物运输的包装方式对租赁物进行包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包装不合理,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租赁物损毁的,由乙方负责。

5.3运送租赁物到甲方指定地点所产生的运输及装卸等费用由甲方负责,归还租赁物所产生的运输及装卸等费用由乙方负责。租赁物交付前及返还交付乙方后发生的安全、环保责任等一切风险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4 租赁物运至交付地点后,需要验收(安装、调试)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甲方对租赁物进行验收(安装、调试)。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双方需签字确认;若在验收(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租赁物不符合本约定要求的,乙方应立即调换,负担调换租赁物所需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5 验收方法:租赁物的进退场的数量以甲方现场材料员和乙方配送人员双方清点数量为准。进场质量验收由甲方现场技术员、材料员和乙方配送人员共同验收,若甲方验收时发现数量、外观有缺损或规格型号等不符合本合同之约定,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后1日内补足或更换,直至符合甲方施工建筑需要:无论该产品是否已被甲方接收,甲方都有权根据合同对乙方的产品进行退货,并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7.1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4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7.2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3报价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格认定证书、开户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检测报告等。

7.4报价单位如是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厦门轨道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土建施工总承包2标段一工区项目部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环湾西路D区中铁十八局

联系人:宗振生

联系电话:187*****399

电子邮箱:**********@qq.com">**********@qq.com

八、上级采购负责部门联系方式

上级采购负责部门: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公司有限公司福建工程管理部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西三路189-1号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工程管理部

联系人:安治维

电话:187*****011

电子邮件:*********@qq.com

九、报价格式如下:包件号:GGZL-01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暂定租赁

数量

暂定租赁期限(月)

不含税单价(元)

税率

(%)

增值税税额(元)

含税单价

(元)

备注

钢轨

43#

4500

8






不含税总金额(大写/小写)



税额合计(大写/小写)



含税总金额(大写/小写)



报价单位名称及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业务)电话

包件号:GGZL-02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暂定租赁

数量

暂定租赁期限(月)

不含税单价(元)

税率

(%)

增值税税额(元)

含税单价

(元)

备注

钢轨

43#

4500

8






不含税总金额(大写/小写)



税额合计(大写/小写)



含税总金额(大写/小写)



报价单位名称及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业务)电话


,厦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钢轨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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