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防洪路堤结合工程道路工程南湾路延伸段三角岛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城市防洪路堤结合工程道路工程南湾路延伸段三角岛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电子化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吉水县城市防洪路堤结合工程道路工程南湾 路延伸段三角岛景观工程
招标编号: JXTCJA********34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中国 . 南昌
目 录
********5">第一章 投标邀请. 1
********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7">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8">二、说明... 5
********9">1. 适用范围. 5
********0">2. 定义 5
********1">3. 投标人 5
********2">4. 投标费用. 5
********3">5. 投标人代表. 5
********4">三、 招标文件... 5
********5">6. 招标文件的构成. 5
********6">7. 招标文件的澄清. 6
********7">8. 招标文件的修改. 6
********8">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6
********9">9. 提示 6
********0">10.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6
********1">11. 投标文件的构成. 6
********2">12.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7
********3">13.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8
********4">14. 证明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8
********5">15. 投标报价. 8
********6">16. 投标保证金. 9
********7">17.投标有效期. 9
********8">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9
********9">18.投标截止期. 9
********0">19.迟交的投标文件. 10
********1">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0
********2">六、开标与评标... 10
********3">21.开标 10
********4">22.投标文件的初审. 10
********5">23. 投标的澄清. 11
********6">24.投标的评价与比较. 11
********7">25.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 11
********8">26. 与评标委员会的接触. 11
********9">七、意外情况的情形和处理... 11
********0">27. 意外情况的情形. 11
********1">28. 意外情况的处理. 12
********2">八、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 12
********3">29.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标准. 12
********4">30.确定中标供应商. 12
********5">九、公示、质疑... 12
********6">31. 公示 12
********7">32. 质疑 12
********8">十、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13
********9">33. 中标通知书. 13
********0">34. 签订合同. 13
********1">十一、履约保证金... 13
********2">35. 履约保证金. 13
********3">十二、附则... 14
********4">36. 解释权 14
********5">第三章 合同条款. 15
********6">合同条款前附表... 15
********7">1. 定义 15
********8">2. 技术规范. 15
********9">3. 专利权 15
********0">4. 包装要求. 16
********1">5. 装运标志. 16
********2">6. 交货方式和交货时间. 16
********3">7. 装运通知. 16
********4">8. 付款方式. 16
********5">9. 质量保证. 16
********6">10. 检验 17
********7">11. 索赔 17
********8">12. 延期交货. 18
********9">13. 违约赔偿. 18
********0">14. 不可抗力. 18
********1">15. 税费 18
********2">16. 仲裁 18
********3">17. 违约终止合同. 19
********4">18. 破产终止合同. 19
********5">19. 转让和分包. 19
********6">20. 合同修改. 19
********7">21. 通知 19
********8">22. 计量单位. 19
********9">23. 适用法律. 19
********0">24.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20
********1">25. 合同生效及其他. 20
********2">第四章 合同格式. 21
********3">第五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22
********4">1.投标书... 23
********5">2.开标一览表... 24
********6">3. 分项报价表... 24
********7">4.开标一览明细表... 25
********8">5.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26
********9">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27
********0">7.中小企业声明... 28
********1">8.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9
********2">10.资格证明文件... 31
********3">10-9.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11、其他资料... 36
********4">11、其他资料... 37
********5">第六章 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 40
********6">一、采购需求表... 40
********7">二、工程量清单... 40
********8">三、技术要求... 55
********9">三、商务要求... 56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水县城市防洪路堤结合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委托,依据吉水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吉购2016F********1计划,对其所需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招标编号: JXTCJA********34
2、采购内容:
货物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预算 (万元) |
城市防洪路堤结合工程道路工程南湾路延伸段三角岛景观工程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1批 | 吉购2016F********1 | 474.47715 |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 8月27 日起至2016年 9月 19 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吉安(网址:http://jaggzy.jiangxi.gov.cn/jazbw/)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吉安,逾期投标无效(投标人网上操作遇到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400-850-3300)。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2013年7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单位的书面承诺书)
(6)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报价;
(7)有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三年内(2013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
(8)投标单位必须为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开标现场验原件);
(9)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具备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贰级以上(含贰级)证书;
(10)投标单位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拟派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三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本单位交纳的时限为开标前连续6个月(指2016年2月-7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个人缴费记录,即基本信息查询界面和缴费账目明细界面的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另提供查询网址,评标委员会可要求现场查询验证。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三大员”上岗证证书开标现场验原件);
(12)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下同)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投标人;
(13)若投标供应商为外省企业,还须提供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材料;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 9 月20 日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递交CA数字证书时办理报名手续。
5、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吉水县龙华北大道市民服务中心新址二楼)
6、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和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逾期投标无效。
8、本次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9、上传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名称:吉水县城市防洪路堤结合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详细地址:吉水县文峰镇文峰中大道
联系方式:张先生 079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二楼
邮 编:330046
联 系 人:王 帆 电 话:****-*******
传 真:****-******* 电子函件:jxzbja@126.com
序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1 | 2.1 | 详见“投标邀请” |
2 | 16.1 | 投标保证金金额:玖万元整(¥9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从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至以下账户,单据上须注明“三角岛景观项目”字样。 采购人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吉水县城市防洪路堤结合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开 户 行:九江银行吉水县支行 对于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拒绝其投标。 |
3 | 17.1 |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 |
4 | 18.1 |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邀请” 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CA数字证书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开标地点。 |
5 | 25.3 | 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评审办法) |
6 | 36.1 |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10%,以非现金方式提交。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退还,无息。 |
备注:无 |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的采购。
2. 定义2.1采购人: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投标邀请中采购内容的法人、其它组织。
2.4投标人: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3. 投标人3.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详见“投标邀请”
3.2对投标人的限制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3.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4. 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投标人代表5.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
三、 招标文件6. 招标文件的构成6.1 要求提供的货物和附属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招标文件的澄清7.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8. 招标文件的修改8.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上传经采购人确认的澄清或更正文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吉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或更正公告,更正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吉安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和更正函。
8.2 更正或者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提示9.1招标文件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提供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9.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
9.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0.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10.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构成11.1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
3) 分项报价表
4)开标一览明细表
5)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6)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7)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8)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
9) 技术文件
10) 资格证明文件
11)其他资料
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应将纸质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投标文件目录及页码。(电子版应与纸质版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电子版为准)
12.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2.1 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参加投标
12.1.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2.1.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2.1.3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格式7、8”)。
12.1.4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格式7、8”)。
12.1.5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2.1.6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2.1.7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13.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3.1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格式10”)。
13.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格式10”)。
14. 证明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4.1 投标人应提交其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
3)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
14.3 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中所指出的设计、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码的参考资料仅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改进设计、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码,但该替代应相当于或优于第六章技术规格的规定,以使采购人满意。
15. 投标报价15.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附属售后服务;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15.2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和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开标一览明细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人不同意,被视为无效投标。
15.3投标总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缺漏部分中标后须提供,且中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若投标人不同意,被视为无效投标。
15.4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投标人提交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按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15.5 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
15.6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6. 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在开标时间之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提供的账户信息和规定金额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 任何未按第16.1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效投标。
16.3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6.4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6.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所述规定签订合同;
4)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5)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6)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中标。
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效期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吉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已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截止期18.1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CA数字证书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18.2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延期公告,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9.迟交的投标文件19.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CA数字证书及所有证书或评分原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上重新上传修改后投标文件或撤回其投标。
20.2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代表须携带CA数字证书参加,并应签名和递交CA数字证书以证明其出席。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
21.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递交CA数字证书的,被视为无效投标。
21.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声明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1.4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投标声明,在评标时才予以考虑。在开标时没有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2.投标文件的初审22.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 “第五章附件10”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2 初审中,算术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 如果投标人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22.3 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但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2.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具体内容详见“符合性审查”。
22.5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3. 投标的澄清23.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澄清不得对投标价格等实质内容做任何修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书面材料,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24.投标的评价与比较24.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的“评审办法”,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5.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25.1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5.2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审办法,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总得分。
25.3综合评分总分内容详见“评审办法”。
26. 与评标委员会的接触26.1 除按本须知“第23.1条”规定的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评标委员会接触。
26.2 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七、意外情况的情形和处理27. 意外情况的情形27.1因客观原因造成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采购活动信息安全,应采取意外情况的处理措施。意外情况包括以下情形:
1) 网络系统及其他设备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
2)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导致无法正常操作的;
3)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其他无法保证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
28. 意外情况的处理28.1 出现上述情况,故障当日(工作时间内)可排除的,电子化政府采购恢复进行;如故障当日无法排除的,采购活动终止,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八、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29.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标准29.1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9.2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技术指标优劣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30.确定中标供应商30.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0.2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后,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九、公示、质疑31. 公示31.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及吉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媒体上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32. 质疑3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2.2供应商质疑应当在上述规定的质疑期限內将书面材料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材料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
2)明确质疑请求、事实和法律依据以及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3)提起质疑的日期
十、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33. 中标通知书33.1中标结果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3.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4. 签订合同34.1 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34.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3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十一、履约保证金35. 履约保证金35.1中标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之前,应向采购人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的要求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35.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中标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使采购人蒙受的损失。
35.3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本须知“第36.1条”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须知“第16.6条”规定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招标。
35.4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不付利息。
十二、附则36. 解释权36.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序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1 | 9.1 | 付款方式:工程进度款按《吉水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吉水县办字〔2015〕95号)要求执行,工程进度款按合同价实际计量的60%支付,竣工决算审计后付合同价的10%;合同价的20%在竣工决算审计一年后支付,合同价的10%在质保期到期后一个月内付清。如县政府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的付款方式执行。养护费按2年养护年限分年支付,每年养护费在当年养护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 |
2 | 11.5 | 质量保证期:12个月,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养护期:花卉苗木养护期为2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 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3)“买方”是指购买货物的采购人。
4)“卖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
5)“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6)“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活动。
2. 技术规范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2.2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专利权3.1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 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海运、或空运、或陆上长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5.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装运标志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进行标志。由于标志不妥所造成货物损坏和损失的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6. 交货方式和交货时间6.1 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尽快以书面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量、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寄给买方。
6.3 在现场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6.4交货时间和地点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7. 装运通知7.1 在现场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在卖方已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卖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
7.2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书面形式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
8. 付款方式8.1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9. 质量保证9.1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索赔。
9.2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9.3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9.4质量保证期、免费服务期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10. 检验10.1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10.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0.3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将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11. 索赔11.1买方有权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1.2 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4)卖方根据合同负责安装或安装督导,如因安装或督导不正确而造成设备损坏或设备性能不合要求而遭受的损失,由卖方负责,损失的数额,由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价格。
11.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付款中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2. 延期交货12.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2.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2.3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13. 违约赔偿13.1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价的1%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4. 不可抗力14.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4.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5. 税费15.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5.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5.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6. 仲裁16.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16.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6.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6.4 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16.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7. 违约终止合同17.1 买方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或;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
17.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8. 破产终止合同18.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9. 转让和分包19.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2 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投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9.3中小企业按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0. 合同修改20.1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1. 通知21.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2. 计量单位22.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3. 适用法律23.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4.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24.1 除了卖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买方为上述内容向卖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卖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24.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第27.1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24.3除合同本身以外,26.1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买方的财产,若买方要求,卖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
25. 合同生效及其他25.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25.2 本合同一式三份,以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25.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
(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卖方)为中标供应商。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合同条款
2)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1-供货范围表及开标一览明细表
附件2-技术规格
附件3-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
附件4-履约保证金
3)中标通知书
4)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
6)合同补充条款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3.货物和数量
本合同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数量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4.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 元人民币,分项价格见分开标一览明细表。
5.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第9款。
6.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7.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
买 方: 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五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投 标文 件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致: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附属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电子版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
1. 开标一览表
2. 分项报价表
3.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4.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7.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天。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签章
日期
投标人按照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要求填写
3. 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按照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要求填写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 名称 | 制造商、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产品 | 备注 |
1 | |||||||||
2 | |||||||||
合 计:(大写) | 人民币:(小写) |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注:属于小、微企业产品或监狱企业产品请在明细表中注明,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响应/偏离 | 说明 |
注: 1、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投标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
2、投标人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偏离 | 说明 |
注: 1、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投标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
2、投标人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签章:
日期: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8.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编号:
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
行业代码*(见赣财购[2012]3号文) | 注册类型(见赣财购[2012]3号文) | 联系人 | ||||
主营业务(万元)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营业收入* | 从业人员* | 开业时间* | 年 月 | |||
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意见 |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 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有效期至本年底。 盖章: 日期: |
备注:*为必填内容。
注: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由出具单位提供;
2、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
9.技术文件
内容包括:
1、货物的技术规格与功能的详细说明
2、主要外购件、配套件的型号规格和制造商明细表
3、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
4、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10.资格证明文件填写须知
1) 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2) 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
3)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 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1、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材料;
10-1.营业执照副本
注:若招标文件对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有要求,营业执照未体现的,还须同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网上体现自身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
10-2.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
2、证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材料;
10-3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凭证或证明
10-4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
3、证明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材料;
10-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申明(见格式)
4、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
5、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10-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格式)
10-7.投标人的资格声明(见格式)
10-8投标人与苗木基地签订的苗木供货意向合同或供货承诺书
10-9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10-10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0-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人签章:
日期:
10-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招标编号)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签章:
日 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电 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附:全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10-7.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供参考格式)
致:(招标机构)
为响应你方(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投标,提供货物需求一览表和技术要求规定的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1、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扫描件一份,
2、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签章
日期
10-8. 投标人与苗木基地签订的苗木供货意向合同或供货承诺书
(投标人自有苗木无需提供)
11-1. 投标企业情况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网址/邮箱 | ||||
企业性质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银行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备注 |
11-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采购人名称 |
采购人地址 |
采购人电话 |
合同价格 |
交付日期 |
技术负责人 |
项目描述 |
备注 |
11-3与技术、商务等评审计分有关的资料
第六章 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招标编号:
一、采购需求表货物名称 | 三角岛景观工程(详见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建设项目) |
数量 | 1项 |
交货期及工期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施工。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施工 |
备注 |
1.市政安装:
序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号 | |||||
1 | 040803001001 | 电缆 | 电缆敷设:YJV-3*6 | m | 1564.919 |
2 | 040804002001 | 配线 | 照明线BV-2.5 | m | 975 |
3 | 040804001001 | 配管 | 穿线管PVC40 地埋敷敷 | m | 1468.58 |
4 | 040801010001 | 落地式配电箱 | 照明配电箱AL | 台 | 1 |
5 | 040805004001 | 草坪灯 | 草坪灯5W LED光源 | 套 | 42 |
6 | 040805004002 | LED灯带 | LED灯带 4.8W/m | m | 133.85 |
7 | 040805004003 | 射树灯 | 射树灯 36W LED光源 | 套 | 3 |
8 | 040805004004 | 雕塑地面射灯 | 雕塑地面射灯36W LED光源 | 套 | 8 |
9 | 040504001001 | 手孔井 | 强电手孔井 | 座 | 1 |
10 | 040805002001 | 壁灯 | 壁灯 | 套 | 12 |
室外给水 | |||||
11 | 040501004001 | 塑料管 | 给水管PE-DN75 热熔连接 | m | 329 |
12 | 040501004002 | 塑料管 | 给水管PE-DN100 热熔连接 | m | 28 |
13 | 040504001002 | 阀门井 | 砖砌圆形给水阀门井d1200 | 座 | 1 |
14 | 040504001003 | 水表井 | 砖砌矩形水表井 | 座 | 1 |
15 | 040502005001 | 阀门 | 闸阀DN80 法兰连接 | 个 | 1 |
16 | 040502005002 | 阀门 | 闸阀DN100 法兰连接 | 个 | 1 |
17 | 040502005003 | 阀门 | 止回阀DN100 法兰连接 | 个 | 1 |
18 | 040502005004 | 水表 | 水表DN100 法兰连接 | 个 | 1 |
19 | CB001 | 洒水栓 | 洒水栓 | 套 | 9 |
室外雨水 | |||||
20 | 040501004003 | 塑料管 | 1、UPVC加筋DN200 承插连接 | m | 111 |
21 | 040501001001 | 混凝土管 | 1.Ⅱ级钢砼管DN300 承插连接 | m | 117.4 |
22 | 040501001002 | 混凝土管 | 1.Ⅱ级钢砼管DN400 承插连接 | m | 18.6 |
23 | 040504001004 | 雨水进水井 | 1、砖砌双箅雨水口 含铸铁平箅座采购安装 | 座 | 11 |
24 | 040504001005 | 砌筑井 | 砖砌雨水检查井d700 | 座 | 4 |
25 | 040504001006 | 砌筑井 | 矩形直线砖砌雨水检查井 | 座 | 5 |
土方工程 | |||||
26 | 040101002002 | 挖土方 | 1、机械挖土方 含外运土方装车 三类土 | m3 | 1256.5 |
27 | 040103001003 | 回填方 | 1、填土夯实槽、坑 | m3 | 1216.55 |
28 | 041101005001 | 井字架 | 木制井字架,井深2m内 | 座 | 9 |
2.市政园林工程:
序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号 | |||||
1 | 040103001001 | 外购土方 | 1、外购土方(运距12公里) | m3 | 10460 |
2 | 040103001002 | 回填方 | 人工填土夯实,槽、坑 | m3 | 327.02 |
3 | 040101002001 | 挖沟槽土方 | 人机配合挖沟槽三类土,深度2m内 | m3 | 420.43 |
4 | 040101003001 | 挖基坑土方 | 人机配合挖基坑三类土,深度2m内 | m3 | 69.2 |
5 | 040202001001 | 路床(槽)整形 | 人行道整形碾压(光轮压路机12t) | m2 | 1969.24 |
6 | 040103002001 | 现场建筑垃圾外运 | 现场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堆积点,运距12公里 | m3 | 3000 |
7 | 040204002001 | 500*200*30厚荔枝面白色花岗岩弧切 | 1、500*200*30厚荔枝面白色花岗岩弧切 | m2 | 14.32 |
8 | 040204002002 | 500*200*50厚荔枝面芝麻黑花岗岩弧切 | 1、500*200*50厚荔枝面芝麻黑花岗岩弧切 | m2 | 18.37 |
9 | 040203007001 | 土黄色透水混凝土路面 | 1、面层涂布一道混凝土封闭剂 | m2 | 1581.17 |
10 | 040203007002 | 咖啡色透水混凝土路面 | 1、面层涂布一道混凝土封闭剂 | m2 | 95.48 |
11 | 040204004001 | 安砌侧(平、缘)石 | 1、500*200*100厚荔枝面芝麻黑花岗岩平侧石 | m | 1488.1 |
12 | 040204007001 | 400mm高艺术矮墙(适用临绿地段) | 1、600*400*50厚荔枝面白色花岗岩压顶 | m | 113.53 |
13 | 040204007002 | 350mm高艺术矮墙(适用临绿地段) | 1、600*400*50厚荔枝面白色花岗岩压顶 | m | 425.67 |
14 | 040204007003 | 400mm高艺术矮墙(适用临1.2米园路段) | 1、600*400*50厚荔枝面白色花岗岩压顶 | m | 149.08 |
15 | 040204007004 | 420mm高艺术坐凳 | 1、600*500*100厚荔枝面白色花岗岩压顶 | m | 97.33 |
16 | 050201013001 | 1000*350*50厚芝麻灰花岗岩汀步 | 1、1000*350*50厚芝麻灰花岗岩汀步 | m2 | 70.7 |
17 | 050201013002 | 1000*350*50厚青石板汀步 | 1、100*350*50厚青石板汀步 | m2 | 69.3 |
18 | 040204002003 | 500*200*50厚荔枝面芝麻黑花岗岩 | 1、500*200*50厚荔枝面芝麻黑花岗岩 | m2 | 22.43 |
19 | 050201005001 | 嵌草砖(格)铺装 | 1、70厚井字型植草砖 | m2 | 152.82 |
20 | 040204004002 | 1000*150*300荔枝面芝麻灰花岗岩条石车档 | 1、1000*150*300荔枝面芝麻灰花岗岩条石车档 | m | 10 |
21 | 040309009001 | 排(泄)水管 | 1、φ100硬塑料排(泄)水管 | m | 27 |
22 | 040204004003 | 安砌侧(平、缘)石 | 1、500*200*50厚荔枝面芝麻黑花岗岩平侧石 | m | 299.16 |
23 | 040203007003 | 水泥混凝土 | 1、150厚C30混凝土 | m2 | 292.59 |
24 | 040204007005 | 椭圆花池 | 1、320~900*600*100厚荔枝面白色花岗岩压顶 | m | 36.44 |
25 | 050301005001 | 点风景石 | 1、自然河滩石(成品),暂定120000.00元/组 | 组 | 1 |
26 | 040303002001 | 混凝土基座 | 1、C25混凝土基座 | m2 | 3.41 |
27 | 050303008001 | 6+6夹胶钢化玻璃顶棚(浅蓝色) | 6+6夹胶钢化玻璃顶棚(浅蓝色) | m2 | 57.78 |
28 | 050303008002 | 6+6夹胶钢化玻璃顶棚(湖蓝色) | 6+6夹胶钢化玻璃顶棚(湖蓝色) | m2 | 77.04 |
29 | 050303008003 | 6+6夹胶钢化玻璃顶棚(浅咖色) | 6+6夹胶钢化玻璃顶棚(浅咖色) | m2 | 53.5 |
30 | 050304003001 | 金属花架柱 | 1、180*120*8镀锌钢管(用于单臂立柱),焊接,青灰色氟碳漆饰面 M=0.523t | t | 1.167 |
31 | 050304003002 | 金属花架梁 | 1、180*120*8镀锌钢管(用于单臂立柱),焊接,青灰色氟碳漆饰面 M=0.599t | t | 5.491 |
32 | 040303002002 | 单臂立柱基础 | 1、C25混凝土基础 | 个 | 5 |
33 | 040303002003 | 双壁立柱基础 | 1、C25混凝土基础 | 个 | 12 |
34 | 040201022001 | 排水沟、截水沟(300mm宽) | 1、排水沟宽度 W=0.3m | m | 79.68 |
35 | 040201022002 | 现状排水沟改造 | 1、排水沟宽度 W=2m | m | 113.77 |
36 | 041102002001 | 基础模板 | 九夹板模板(木撑) | m2 | 53.55 |
37 | 011702025001 | 其他现浇构件 | 木模板(木撑) | m2 | 1.68 |
38 | 041102002002 | 道路模板 | 道路工程钢模板 | m2 | 1969.24 |
39 | 041106001001 |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 1、挖掘机进出场费 | 台·次 | 1 |
绿化工程 | |||||
40 | 050101010001 | 整理绿化用地 | 整理绿化用地 机械整理 | m2 | 21360 |
41 | 050101010002 | 整理绿化用地 | 定点放线 树洞定点 | 点 | 1151 |
42 | 050101010003 | 整理绿化用地 | 定点放线 绿带沟放线 | m2 | 5377 |
43 | 050101009001 | 种植土回(换)填 | 种植土(运距12公里) | m3 | 6408 |
44 | 050101009002 | 营养土回(换)填 | 用于乔灌木土壤改良,腐熟的有机混合轻质营养土 | m3 | 220 |
45 | 050102001001 | 栽植香樟A | 名称:香樟A(胸径:D24.1-25cm;蓬径:P481-500cm;高度:H551-600cm) | 株 | 15 |
46 | 050102001002 | 栽植香樟B | 名称:香樟B(胸径:D14.1-15cm;蓬径:P381-400cm;高度:H481-520cm) | 株 | 119 |
47 | 050102001003 | 栽植红榉A | 名称:红榉A(胸径:D18.1-19cm;蓬径:P481-500cm;高度:H651-700cm) | 株 | 3 |
48 | 050102001004 | 栽植红榉B | 名称:红榉B(胸径:D15.1-16cm;蓬径:P481-500cm;高度:H551-600cm) | 株 | 51 |
49 | 050102001005 | 栽植朴树 | 名称:朴树(胸径:D18.1-19cm;蓬径:P481-500cm;高度:H501-550cm) | 株 | 5 |
50 | 050102001006 | 栽植广玉兰 | 名称:广玉兰(胸径:D10.1-11cm;蓬径:P301-320cm;高度:H481-500cm) | 株 | 77 |
51 | 050102001007 | 栽植乌桕 | 名称:乌桕(胸径:D12.1-14cm;蓬径:P381-400cm;高度:H481-520cm) | 株 | 48 |
52 | 050102001008 | 栽植雪松 | 名称:雪松(胸径:D10.1-12cm;蓬径P300-350cm:;高度:H501-550cm) | 株 | 14 |
53 | 050102001009 | 栽植黄山栾树 | 名称:黄山栾树(胸径:D12.1-13cm;蓬径:P351-380cm;高度:H481-520cm) | 株 | 48 |
54 | 050102001010 | 栽植中山杉 | 名称:中山杉(胸径:D9.1-10cm;蓬径:P250-300cm;高度:H551-600cm) | 株 | 107 |
55 | 050102001011 | 栽植红叶石楠树(红罗槟品种) | 名称:红叶石楠树(红罗槟品种)(干径:G10.1-12cm;蓬径:P300-320cm;高度:H381-420cm) | 株 | 67 |
56 | 050102001012 | 栽植金桂(独干) | 名称:金桂(独干)(胸径:D10.1-12cm;蓬径:P281-300cm;高度:H351-380cm) | 株 | 35 |
57 | 050102001013 | 栽植银桂A(丛生) | 名称:银桂A(丛生)(蓬径:P501-550cm;高度:H551-580cm) | 株 | 1 |
58 | 050102001014 | 栽植银桂B(丛生) | 名称:银桂B(丛生)(蓬径:P281-300cm;高度:H301-320cm) | 株 | 69 |
59 | 050102001015 | 栽植造型罗汉松 | 名称:造型罗汉松(胸径:D12.1-14cm;蓬径:P281-300cm;高度:H451-500cm) | 株 | 5 |
60 | 050102001016 | 栽植红枫 | 名称:红枫(地径:d8.1-10cm;蓬径:P221-250cm;高度:H251-300cm) | 株 | 15 |
61 | 050102001017 | 栽植日本晚樱 | 名称:日本晚樱(干径:G7.1-8cm;蓬径:P251-280cm;高度:H301-350cm) | 株 | 39 |
62 | 050102001018 | 栽植日本早樱(粉樱,染井吉野品种) | 名称:日本早樱(粉樱,染井吉野品种)(干径:G8.1-10cm;蓬径:P301-320cm;高度:H351-380cm) | 株 | 348 |
63 | 050102001019 | 栽植紫薇 | 名称:紫薇(干径:G6.1-7cm;蓬径:P221-250cm;高度:H281-300cm) | 株 | 62 |
64 | 050102001020 | 栽植垂丝海棠 | 名称:垂丝海棠(干径:G5.1-6cm;蓬径:P181-220cm;高度:H221-250cm) | 株 | 23 |
65 | 050102002001 | 栽植红花继木球 | 名称:红花继木球(蓬径:P120-150cm;高度:H101-120cm) | 株 | 82 |
66 | 050102002002 | 栽植红叶石楠球(红罗槟品种) | 名称:红叶石楠球(红罗槟品种)(蓬径:P150-160cm;高度:H121-150cm) | 株 | 61 |
67 | 050102002003 | 栽植龙柏球 | 名称:龙柏球(蓬径:P120-150cm;高度:H101-120cm) | 株 | 43 |
68 | 050102002004 | 栽植无刺构骨球 | 名称:无刺构骨球(蓬径:P120-150cm;高度:H101-120cm) | 株 | 12 |
69 | 050102008001 | 栽植毛鹃(映山红品种) | 名称:毛鹃(映山红品种)(蓬径:P25-30cm;高度:H30-40cm) | m2 | 948 |
70 | 050102008002 | 栽植红叶石楠 | 名称:红叶石楠(蓬径:P20-25cm;高度:H41-45cm) | m2 | 936 |
71 | 050102008003 | 栽植红花继木 | 名称:红花继木(蓬径:P41-50cm;高度:H41-45cm) | m2 | 295 |
72 | 050102008004 | 栽植金森女贞 | 名称:金森女贞(蓬径:P25-30cm;高度:H30-40cm) | m2 | 426 |
73 | 050102008005 | 栽植金边黄杨 | 名称:金边黄杨(蓬径:P15-20cm;高度:H35-40cm) | m2 | 343 |
74 | 050102008006 | 栽植红花酢酱草 | 名称:红花酢酱草 | m2 | 387 |
75 | 050102008007 | 栽植大花萱草 | 名称:大花萱草 | m2 | 548 |
76 | 050102008008 | 栽植兰花三七 | 名称:兰花三七 | m2 | 1347 |
77 | 050102008009 | 栽植红花石蒜 | 名称:红花石蒜 | m2 | 1347 |
78 | 050102012001 | 铺种四季草花 | 名称:四季草花 | m2 | 147 |
79 | 050102012002 | 铺种矮生百慕大+黑麦草 | 名称:矮生百慕大+黑麦草 | m2 | 15983 |
80 | 050403001001 | 树木支撑架 | 树木支撑 毛竹桩,扁担桩 | 株 | 847 |
81 | 050403001002 | 树木支撑架 | 树木支撑 树棍桩,三脚桩 | 株 | 14 |
82 | 050403001003 | 树木支撑架 | 树木支撑 树棍桩,四脚桩 | 株 | 290 |
83 | 050403002001 | 草绳绕树干 | 草绳绕树干 | m | 1151 |
84 | 050403003001 | 苗木养护费 | 养护期:24个月 | m2 | 21360 |
1、工程质量标准:全部工程必须根据建设部《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相关规范和规程及施工图纸施工,并达到合格标准,绿化成活率100%,包栽包养护二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要求。
2、进场的所有苗木必须生长健壮、树冠优美、带合格土球,并确保是无伤、无病、无残、无虫、不枯老的全冠苗,经发包方人员检验其规格、质量和数量,签字认可后方可种植;检验不合格的,承包方应予无条件调换,外地购进苗木必须具有检验报告。
3、苗木一次成活率不低于90%,竣工验收后一年期间的成活率为100%。
4、乙方所采购进场的播种用草坪、草花、地被植物种子均应注明品种、品系、生产单位、采收年份、纯净度及发芽率,不得有病虫害。自外地引进的种子应有检疫合格证,发芽率达到90%以上方可使用。
5、种植材料、种植土和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由甲方、乙方和监理工程师按其规格、质量分批进行验收。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否则不得进入下一工序。
6、土方工程应满足本工程设计要求及甲方要求,回填土应满足绿化种植要求,土方来源需征得甲方同意。
7、各类石板、块石、条石等石材的强度、色泽和加工精度达到设计要求,棱角完整、无翘曲,安装密实、牢固、平整;山樟木采用二等防腐木。
8、施工中所有材料必须达到甲方要求,若未达要求造成的材料浪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应自行承担。
9、乙方应积极接受甲方、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指挥协调。
10、首次验收质量未达合格标准及样板工程标准,则乙方除承担返修费用外,还需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11、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质量的认可并不意味着乙方对其所购材料的质量免除责任。
12、投标人需说明本项目所需苗木的来源,并提供苗圃的现场照片(彩色打印),苗圃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13、中标人在向采购人供应苗木时,若苗木是外购的,还须向采购人提供与苗圃签订的供货合同。
14、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三、商务要求1、采购合同的签订
(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预中标结果公示后,采购人将组织本次招标相关单位对预中标单位进行业绩考察。
(3)中标公示期满后,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缴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到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若未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管理部门有权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对预中标人进行处理。
2、工程地点及工期要求:
工程地点:以合同约定为准。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3、付款方式
工程进度款按《吉水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吉水县办字〔2015〕95号)要求执行,工程进度款按合同价实际计量的60%支付,竣工决算审计后付合同价的10%;合同价的20%在竣工决算审计一年后支付,合同价的10%在质保期到期后一个月内付清。如县政府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的付款方式执行。养护费按2年养护年限分年支付,每年养护费在当年养护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
4、工程工期延误处理
本项目采购人要求在施工工期内以前完工。中标人施工超过工期后,如工程量还未完工,则每拖延一天,应向采购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但总支付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2%。
吉水县城市防洪路堤结合工程道路
工程南湾路延伸段三角岛景观工程
(招标编号:JXTCJA********34)
评审办法
一、符合性审查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CA证书及纸质版投标文件的;
2.未按电子化政府采购规定的格式制作投标文件的;
3.未提交开标一览表的;
4.提交了可调整报价的;
5.投标报价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的;
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8.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提交;
10.电子版投标文件没有单位电子签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11.电子版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材料与注册时所上传的材料不一致的;
12.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1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的;
二、评审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2.1 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一)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评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2 只有全部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对投标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无效投标不能进入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2.3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3.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3.1评分总值最高为 100 分,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技术评分 15%,商务评分25%,价格评分60% 。
3.2本次招标按下列评分标准经评标委员会综合分析、比较,具体细则如下:
3.2.1评分标准
对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技术、商务和售后评分。
序号 | 评标因素 | 分值 | 评标标准 |
1 | 价格总分(60分) | 6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0分(留两位小数) |
2 | 技术总分(15分) | ||
2.1 | 响应性 | 3分 | 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要求得3分,其中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
2.2 | 项目部机构组成情况 | 2分 | 满足施工要求,人员配备合理得2分,较合理得1分,不合理得0分。 |
2.3 | 施工组织设计 | 2分 | 施工组织设计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编制合理得2分,一般得1分,不合理得0分。 |
2.4 | 安全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 2分 | ①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实施得1分,没有得0分;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完备得1分,不完备得0分。(三年内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的此项不得分。) |
2.5 |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 3分 | ①质量保证措施可靠1分,较可靠得0.5分,不可靠得0分;②有质量保证组织体系得1分,缺少0分;③质量检测手段齐全得1分,较齐全得0.5分,缺少得0分。 |
2.6 | 进度网络计划和工期保证措施 | 3分 | ①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和措施合理可靠得1.5分,一般得1分,不合理可靠得0分;②辅助工序与关键工序配合严密得1.5分,一般得1分,不严密得0分。 |
3 | 商务总分(25分) | ||
3.1 | 企业实力 | 7分 | 1、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城市园林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不具备不得分。 2、获得过质量体系、环境体系、安全体系或同类相关认证,均有相关认证得3分,缺少一项认证得2分,缺少两项认证得1分,缺少三项认证0分。 3、投标人的商业信誉经网上查询2013年7月1日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得2分,每一次不良记录扣1分,直至得分为0。 |
3.2 | 企业业绩 | 12分 | 1、投标人提供从2011年7月1日至今完工的投标企业园林绿化业绩材料(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的80%)(须提供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竣工验收报告书原件备查,无原件不计分),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多得8分,未提供或提供业绩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业绩的中标公示必须在政府机构网站可备查,投标人提供查询路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无法查询的业绩不予计分) 2、拟派项目经理在2011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与招标人类似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的80%),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评标现场验原件。 |
3.3 | 投标文件质量及完整性 | 2分 | ①投标文件目录、内容条理清楚,文字表达简练,无前后矛盾,无错、漏、缺,无照抄搬,针对性强,实用性好,得1分,否则得0分;②工程量清单报价及组成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得1分,否则得0分。 |
3.4 | 自有苗木 | 2分 | 投标人自有苗木基地(含苗圃)面积在500亩(含)以上的得2分;面积在500亩以下的得1分;投标人无自有苗木基地的不得分。 评分依据:需提供投标单位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原件备查,不提供者不得分。 |
3.5 | 售后和技术服务 | 2分 | 投标人承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养护期的基础上,每多延长一年得1分,此项最多得2分。 |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审批意见
招 标 单 位 | 招标单位意见: (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16年 月 日 | 政 府 采 购 办 | 政府采购办意见: (章) 负责人: 2016年 月 日 |
招标
|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