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兰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关于梅江北部振兴农产品展示馆设计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比选公告
兰溪市兰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关于梅江北部振兴农产品展示馆设计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比选公告
兰溪市兰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关于梅江北部振兴农产品展示馆设计招标 的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的 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18 17:55:41】
兰溪市兰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单位)关于梅江北部振兴农产品展示馆设计招标 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的项目(中介服务项目)将在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项目信息
1.投资项目代码:/
2.投资项目名称:梅江北部振兴农产品展示馆设计招标
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面积 11.78 亩,总建筑面积约 1.5万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4.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梅江北部振兴农产品展示馆
5.项目属地:兰溪市
6.服务范围:梅江北部振兴农产品展示馆设计招标代理相关工作内容
二、中介服务需求:
1.服务时限:30天
2.服务要求:如遇政策调整或外部不可抗力因素,业主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不低于国家及业主单位相关招标要求的标准。
3.服务内容:梅江北部振兴农产品展示馆设计招标代理相关工作内容
4.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5.比选方法:均价法
6.报价区间:0.0元—*****.0元
7.备注:最高限价2万元,最终结算价根据中标价后期不作调整。投标人对工作内容及项目情况请在投标前与项目负责人充分沟通了解,最终合同以业主单位提供版本为准。如项目被审计部门抽查复审,则以审计部门复核的结论为最终结算结果。如遇价格相同候选单位,业主单位现场抽签选取1家作为中标单位(如有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比选时间:见下方附表“比选规则”中的比选起止时间。
四、报价人条件:
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比选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比选。
1.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代理相应资格,同时投标单位资质范围满足本招标内容要求同时满足国家相关规定。
2.其他条件:3.1中标候选人公示前需提供与项目内容、专业、规模相匹配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拟派代理该项目招标事宜的专业人员资料,包含资格证书、本单位近期缴纳的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上资料汇总在一个文件中且盖有公司公章,根据业主单位要求时间内提供。
3.2投标单位投标时根据招标公告附件要求,上传盖有公章的填写完整的附件页即可,未提供该附件的不进入开标后续流程。
3.3对于定标过程中相关单位反映的经查实的资料不全或不实等不符合中标的情况取消中标单位资格,对业主单位造成损失的补偿业主单位相关损失,并上报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禁投黑名单,后期不能参与鸿图、鸿腾、兰锦等公司所有投标。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由报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08-20 17:00:00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六、成交方式:
成交办法: 本次比选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情况,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
项目联系人:183*****742
联系电话:183*****742
项目委托单位:兰溪市兰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4-08-18 17:55:41
附件:比选规则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比选开始时间 | 比选结束时间 | 最低限价 | 最高限价 | 比选类型 |
1 | / | 梅江北部振兴农产品展示馆设计招标 | 2024-08-18 17:55:41 | 2024-08-20 17:00:00 | 0.0元 | *****.0元 | 公开比选 |
标签: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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