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实验小学学生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磋商公告

随州市曾都区实验小学学生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采购人随州市曾都区实验小学
2监管部门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3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伟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随州市曾都区实验小学学生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5项目地点随州市曾都区实验小学
6项目内容学生食堂餐食加工、送餐劳务
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8服务期一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最多可续签两年。
9磋商供应商详见第一章 第二款相关要求
10成交服务费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由采购人支付2.支付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费率标准收取。3.支付时间: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投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4.支付方式: 现金或转账
11提疑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提出,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
12答疑方式及答疑时间采购人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提疑,最迟将在2024年08月24日24时0分前,投标人自行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看。
13备选方案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
14联合体磋商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5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1、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2、须提供的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中的《资格审查表》。
16磋商保证金金额、递交方式、时间及接受磋商保证金的帐户信息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17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
1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纸质响应文件:正本 一 份,副本 两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代表按磋商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是授权代理人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第四款相关要求详见第一章第五款相关要求
20磋商小组人数磋商小组构成: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21踏勘现场不组织, 自行踏勘
22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23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故不享受此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六章)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见第六章) 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商务服务业。□本项目第/ 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对于小微企业评审时价格扣除比例按以下规定执行: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 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19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见附件) ,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3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商务服务业。
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有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
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 个月内(至少有 1 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竞争性磋商文件39(2)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12 个月内(至少有 1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6)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提 供 经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序号审查因素供应商名称
1供应商名称与报名投标不一致的;
2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
3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说明的;
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评标项目评标分项评标分项分值
价格部分(30 分)计算投标报价得分价格评分的计算方法如下: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D),其价格分为满分;2、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D/投标报价V)×价格权值×10价格权值= 30 %30
商务部分(14分)投标文件制作的规范性响应文件制作规范,编制完整、详细、清晰;逐页有连续页码、有详细目录和评分索引得 2 分,缺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2
企业业绩投标人近三年投标人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证明材料得4 分,满分8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8
用户好评提供类似校园业绩“采购人满意度调查表或反馈意见表”等证明文件,其评价结论为“优秀”或者“满意”或正面评价,每提供一份得 2 分,满分 4 分。4
技术部分(56分)人员配备方案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人员配备方案进行综合评分:①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结构合理、调配科学的,得 10 分;②符合本项目实际、结构较合理、调配较科学的,得 6 分;③不符合项目实际、结构不合理、调配不科学的,得 2 分;未提供得 0 分。10
人员管理方案根据各供应商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分:①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内容完善、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 10分;②各项管理制度基本符合项目实际、内容较完善、具有一定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得 6 分;③不符合项目实际、缺陷明确、可操作性较差的,得 2 分;未提供得 0 分10
人员培训方案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制定的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分:①方案切合实际、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 10 分;②方案不够合理、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得 6 分;③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方案欠合理、可操作性较差的,得 2 分;未提供得 0 分。10
服务方案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食堂加工制作劳务、食堂送餐劳务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①能充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服务方案,满足项目需求,能保障服务工作有序开展的得 10 分;②服务方案与本项目关联性一般,能基本完成项目要求的得 6 分;③服务方案较粗糙,不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 2 分;4)未提供得 0 分。10
仪容仪表规范根据各供应商制定的食堂加工制作劳务、食堂送餐劳务服务仪容仪表规范进行综合评分:①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内容完整、科学可行的,得 10 分;②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内容较完整、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 6 分;③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内容欠缺、可行性较差的,得 2 分;未提供得 0 分。10
应急预案根据各供应商应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分:①应急预案组织有力、措施完善、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 6分;②预案不够科学合理、措施不够完善、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得 4 分;③组织领导无序、措施不符合实际、可操作性较差的,得 2 分;未提供得 0 分。6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投标报价小写:大写:
履行期限
备注
供应商名称
联系地址
企业资质
企业从业人员数量
资产总额截止上一年度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 邮箱:
基本账户名 称: 账号:
企业关联情况1: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无;□有:。2、与我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无;□有: 。备注: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2、我方因经营令停、吊销许或者照;
序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项目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地合同金额备注
1
2
3
4
……
序号行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
1农、林、牧、渔业≥20000≥500≥50<50
2工业≥40000≥1000≥2000≥300≥300≥20<300<20
3建筑业≥80000≥80000≥5000≥5000≥300≥300<300<300
4批发业≥40000≥200≥5000≥20≥1000≥10<1000<5
5零售业≥20000≥300≥500≥50≥100≥10<100<10
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3000≥300≥200≥20<200<20
7仓储业≥30000≥200≥1000≥100≥100≥20<100<20
8邮政业≥30000≥1000≥2000≥300≥100≥20<100<20
9住宿业≥10000≥300≥2000≥100≥100≥10<100<10
10餐饮业≥10000≥300≥2000≥100≥100≥10<100<10
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1000≥100≥100≥10<100<1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300≥1000≥100≥50≥10<50<10
13房地产开发经验≥200000或,≥10000≥1000且,≥5000≥100且,≥2000<100或,<2000
14物业管理≥5000≥1000≥1000≥300≥500≥100<500<1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或,≥120000≥100且,≥8000≥10且,≥100<10或,<100
16其他未列明行业≥300≥100≥10<10
序号招标文件条款项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
1
2
3
4
5
6
序号招标文件条款项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说明
1
2
3
4
5
6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项目编号
报名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法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
联系方式:邮箱: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下内容需在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否则报名无效。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时
代理机构经办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
随州市曾都区实验小学学生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YH-SZ2024-006)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随州市曾都区实验小学学生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0万元,招标人为随州市曾都区实验小学。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学校现有需就餐学生约3300人餐食加工制作,学校提供全套炊
餐具及场地,为食品安全起见,学校自行采购食材,实行劳务外包。现遴选供
应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2)食堂劳务包括但不限于食堂冷熟食物制作、食
堂内外环境卫生、餐食分装、运送、搬运、分发、餐具回收、餐具清洁、食水
处理、安全管理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随州市曾都区实验小学学生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随州市曾都区实验小学学生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
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上岗人员需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3.2
本项目不接受非餐饮企业投标及个人名义投标,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不得以任
何名义形式区域转包经营或分包经营或委托他人经营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19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8月23日 23时59分
获取方式:报名时由供应商持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并携带以下资料,到采购文件获取地点现场报名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
证原件领取,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或
承诺函;(2)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3)需下载本公告附件
中的表格: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材料真实性承
诺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获取招标文件。以上报名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需
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后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与原件不符的、存在虚假情
况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报名结束后,招标文件以电子格式
发送至各投标人填写的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随州市曾都区南郊街道森源荣御中央商铺第5号楼第二层203房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9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随州市曾都区南郊街道森源荣御中央商铺第5号楼第二层203房

七、其他
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最多可续签两年。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4、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6、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小微企业
7、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n/
)上发布。
8、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
理机构不予受理。
9、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等公休日不接受报名。
10、递交人须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
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11、经查证提供的证明材料造假,涉嫌出借或借用资质虚假恶意提出异议和投
诉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随州市曾都区实验小学
地 址:随州市烈山大道实校巷1号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13177189549
电子邮件:83715254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裕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随州市曾都区南郊街道森源荣御中央商铺第5号楼第二层203房。
联 系 人: 张华锐
电 话: 0722-3326226
电子邮件: 21589249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曾都区实验小学学生食堂
劳务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BYH-SZ2024-006
采购人:随州市曾都区实验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裕弘工程管理项目
日 期:2024 年 7 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22
第四章 磋商程序及评标办法 ...............................26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 ...........................34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5
1
第一章 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随州市曾都区实验小学学生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在随州市曾都区南郊街道森源荣御中央商铺第5号楼第二层203房获
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9日15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H-SZ2024-006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随州市曾都区实验小学学生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40万元
6、最高限价:140万元
7、采购需求:
(1)学校现有需就餐学生约3300人餐食加工制作,学校提供全
套炊餐具及场地,为食品安全起见,学校自行采购食材,实行劳务
外包。现遴选供应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食堂劳务包括但不限于食堂冷熟食物制作、食堂内外环境
卫生、餐食分装、运送、搬运、分发、餐具回收、餐具清洁、食水
处理、安全管理等。
2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最多可
续签两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
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
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上岗人员需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3.2
本项目不接受非餐饮企业投标及个人名义投标,投标人须承诺若中
标不得以任何名义形式区域转包经营或分包经营或委托他人经营等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
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随州市曾都区南郊街道森源荣御中央商铺第5号楼第二
层203房。
3.方式:报名时由供应商持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并携带以下资料,到采购文
件获取地点现场报名: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为其
缴纳社保的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或承诺函;
(2)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
(3)需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表格: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获
取招标文件。以上报名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加盖
公章后提交,要求中的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报名资料留存
,原件核验后退还。
上述资料不完整的、与原件不符的、存在虚假情况的,招标代
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报名结束后,招标文件以电子格式发
送至各投标人填写的邮箱。
4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8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随州市曾都区南郊街道森源荣御中央商铺第5号楼第二
层203房。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8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随州市曾都区南郊街道森源荣御中央商铺第5号楼第二
层203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
pubservice.cn/)上发布。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等公休日不接受报名。
4、递交人须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
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5、异议和投诉以法人名义提出的,未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
字并加盖公章的不予受理。
6、异议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或联系人、投诉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必
须是投标人在册人员,必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为其连
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明细证明材料(为其缴纳社保的必须是投标
人本身,不得为分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否则不予受理。
5
7、经查证提供的证明材料造假,涉嫌出借或借用资质虚假恶意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
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随州市曾都区实验小学
地址:随州市烈山大道实校巷1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131771895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裕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南郊街道森源荣御中央商铺第5号楼第二层
203房。
联系人:张华锐
联系方式:0722-3326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华锐
电话:0722-3326226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
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采购人
随州市曾都区实验小学
监管部门
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伟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随州市曾都区实验小学学生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项目地点
随州市曾都区实验小学
项目内容
学生食堂餐食加工、送餐劳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服务期
一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最多可续签两年。
磋商供应商
详见第一章 第二款相关要求
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
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由采购人支付
10
成交服务费
2.支付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
费率标准收取。
3.支付时间: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投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
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4.支付方式: 现金或转账
11
提疑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3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
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提出,要
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
7
12
13
14
15
16
17
答疑方式及答疑
时间
采购人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提疑,最迟将在2024年08月24
日24时00分前,投标人自行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看

备选方案
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
联合体磋商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申请人
资格要求”。
2、须提供的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中的《资格审查表》。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应提交的其它资
格证明文件
磋商保证金金额、
递交方式、时间及
接 受 磋 商 保 证 金
的帐户信息
磋商有效期 90日历天
纸质响应文件:正本 一 份,副本 两
竞争性磋商
18
响应文件
正、副本数量
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
”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代表
按磋商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是
法定代表人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
表是授权代理人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
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
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
当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9
20
21
22
竞争性磋商响应
文件送达地点及
递交截止时间
详见第一章第四款相关要求
详见第一章第五款相关要求
磋商小组人数
磋商小组构成: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专家评
委库中随机抽取
踏勘现场
不组织, 自行踏勘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8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故不享受此优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执行价格评审
优惠,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六章) 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见第六章) 或监狱企业证
明文件,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商务服务业。
□本项目第/ 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属于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对于小微企
业评审时价格扣除比例按以下规定执行: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 和《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3%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 (见附件) ,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商务服务业。
23
支持中小企业
政策
一、说明
1、适用法律及范围
1.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中所述货物及与之
相关服务的采购供货商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对本响应文件中所列货物有需求的随州市曾都区实验小
学。“供
应商”系指符合竞争性评审文件要求并且通过资格审查进入招标程序的供应商
。“采购代理
机构”系指深圳市伟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为响应竞争
性评审文件而编 制、递交的竞争性评审文件。
2.2“买方”系随州市曾都区实验小学,“卖方”系指成交供应商。
2.3“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规定的,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
所有的附件、
附录和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3、工程、货物及服务
9
3.1“货物”系指卖方按响应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所需一切设备、
软件系统、手 册及其它有关说明资料和材料。
3.2“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必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
技术培训以及 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3.3“附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必须承担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
如送货上门、
免费维护以及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义务,以及合同中未规定,但依有利于合
同履行原则,
应当由卖方承担的其它义务。
4、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
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
费。 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5、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构成
5.1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
1) 磋商公告 (代磋商邀请函)
2) 供应商须知
3) 采购需求
4) 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
5) 合同书格式
6)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7) 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
8) 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
6、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
10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
件缺失,应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更正,否则风险自负。
6.1
6.2
供应商要求对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提疑截止时间以
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提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采购代理机构对于符合澄清要求的,将书面进行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
的来源)。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
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6.3
6.4
澄清的内容是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采购文
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7、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本竞争性
磋商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
购代理机构将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供应商自行在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收,无须回复。
7.2
当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7.3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修改文件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截止之日5个工作日前发出,不足5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8、语言和计量单位
11
8.1
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
人就有关磋商的
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
用另一种语言,
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
译本为准。
8.2
除非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
计量单位。
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9.1 供应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六章要求。
注: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0.1
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
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
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本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
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
料,或者没有对本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
被视为无效文件。
10.3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
定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
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
定。
10.4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注意本次采购对多包采购的规定,多包采购的
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11、磋商报价
11.1
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
报价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竞争
性磋商采购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
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竞争性磋商
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1.3
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
应商的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
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采购文件采购需
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采购
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
在报价中。但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
11.4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
11.5 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1.6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2、备选方案
12.1
是否允许备选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有备选方案的,若在
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备选方案,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3、联合体
13.1 本次采购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3
14.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下
列文件:
1) 营业执照 (复印件) ;
2)
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
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除本须知14.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
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4.3
证明材料仅限于磋商供应商单位本身,母公司、股东单位和子公司的材料
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磋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
料。采用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证明报价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采购
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16.1
本采购文件是否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及保证金金额、递交方式、递交时
间、接受保证金的帐户信息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2
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
件的组成部分,
以到账为准。凡未按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
无效文件。
16.3 磋商保证金有效时间: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本次磋商有效期一致。
16.4
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其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人与采
14
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
1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正本、副本及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本
次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正、副本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
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与响
应文件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供应商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7.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7.4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不可拆卸的方法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必须密封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递交,包装
上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 (磋商时间)
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5
18.2为方便磋商记录,供应商还应将一份《报价一览表》(原件)与一份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报价优惠声明(如果有的话)单独密封提交
,除需按上款要求注明外还应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
18.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将拒收。
18.4要求在磋商时提交样品的,应在样品上标明磋商供应商名称。有关提
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9.1截止时间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
时间。本次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迟交的响应文件
20.1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1.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
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需要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时,应以书面形
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
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修
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
21.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五、磋商程序
22.磋商小组
22.1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法律规
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
小组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2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
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项目
的评审。评审专家的产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
22.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事先抽取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
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3.磋商代表
23.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
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
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
24.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4.1在正式磋商前,磋商小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磋商程序及评
标办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
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第四章规定
的磋商程序及评标办法。
25.磋商
25.1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磋商程序及评标办法与供应
商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
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5.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
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
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
25.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
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
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4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
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
磋商。
17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
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
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本采购项目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5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磋商文件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25.6磋商小组审核完最终报价后,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
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书面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5.7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
上签字确认。
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6.1本项目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
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
审方法。本项目具体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详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
26.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
应当有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认可。
(六)成交与签订合同
27.确定成交供应商
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7.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
选供应商中,按照推荐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
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
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8
27.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
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
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27.4成交通知书的领取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8.签订合同
28.1磋商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签订合同前
交纳履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8.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
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
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
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的内容除外。
28.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政府采购竞争性
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
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
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
活动。
28.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
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质疑和投诉
29.质疑
29.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后,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9.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
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9
(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人提供
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
合法来源;
(5)提出质疑的日期;
(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
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
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
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
30.质疑回复
3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在法律法规
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
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0.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
(5)质疑答复人名称;
(6)答复质疑的日期。
31.投诉
3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
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
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1.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
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
20
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
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八)政府采购政策
3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32.1
除非《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特殊规定,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应当为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提供。
33.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
41号),本项目供应商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将对供应商报价给
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货物服务
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 6%—
10%提高至 10%—
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
审优惠幅度由 2%—3%提高至 4%—
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 3%—
5%、1%—
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
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21
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
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
021〕8 号执行。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
34.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2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九)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十)其他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十一)适用法律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22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随州市曾都区实验小学学生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HBYH-SZ2024-006
3、采购需求:
(1)学校现有需就餐学生约3300人餐食加工制作,学校提供全套炊餐具
及场地,为食品安全起见,学校自行采购食材,实行劳务外包。现遴选供应
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食堂劳务包括但不限于食堂冷熟食物制作、食堂内外环境卫生、餐
食分装、运送、搬运、分发、餐具回收、餐具清洁、食水处理、安全管理等

4、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最多可续签两年。
5、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
二、食堂加工制作劳务服务要求
食堂加工制作劳务,包括但不限于冷熟食物加工制作、食堂内外环境
卫生、食堂内部管理等。
1、食堂加工制作供应方案及标准:
(1)乙方应对食材清洗消毒粗加工、烹饪精加工及制售、各岗位人员设
置与培训,着工装上岗,内外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卫生。
(2)应结合甲方实际就餐人数,分别配备餐饮营养师,食品安全专管员
, 各类厨师(炊事员),原则上用工人数不超过1:75的标准。
(3)按甲方提供的伙食标准,每日或每周提供需要购进的食堂原材料
清单,由甲方采购验收入库后进行分类、加工、制售。
2、承包方必须确保供餐质量,确保食材新鲜。
3、食品安全管理:
23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总则》、《食品企业


卫生规范》为准则,制订食品卫生安全程序,建立食品安全体系,确保饮
食安全。
4、食堂卫生及消毒
建立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做到食药局、环保局、卫计局检查合格,
确保环境及食品卫生达标。
5、设备、设施保养及维护
投标人中标后需自行提供后厨全套的设施设备,能够保证餐厅正常运


设施设备配置合理、符合食堂实际情况,承包期内,设备、设施损失,
一律由承包方承担赔偿,由此引起的人员伤亡及其他损失同样由承包方
承担。
6、文明用餐,禁止浪费
引导学生节俭用餐,培养节约习惯,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照健康、从简、营养均衡的原则提供饮食,倡导“不剩饭、不剩菜
”和“光盘行动 ”。
7、应急方案
如遇停气、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承包方必须保证校方学生、职工
等正常就餐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
8
、承包方只能为校方指定的对象提供服务,若非校方要求,严禁对外经
营。
9、承包方工作人员着装必须统一、整洁、卫生。
10、食品安全及卫生相应检查所需费用有承包方承担。
11、食堂所有劳务人员的劳动权和义务关系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食堂送餐劳务服务要求
24
(1)食堂送餐劳务,包括但不限于餐食分装、搬运、分发、餐具回收、餐具
清洁、食水处理、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
(2)所有劳务人员的劳动权和义务关系全部由乙方承担。
(3)配备工作人员年龄要求品德端正,无违法记录。所有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
体检合格并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保证一年进行一次全面身体检查,有关
专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服务人员要有良好形象和工作态度,应做到着装整洁、文明礼貌、热情服
务,做好个人卫生,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不允许吸烟。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
动合同法》要求,按劳动法规定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
保,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为保证送餐的及时性,应结合甲方实际就餐人数,分别配备人员。
(6)服务人员做好自我卫生管理:员工应配戴口罩上岗。接触垃圾后、配送前
等,要用流动水和皂液采用六步洗手法洗手,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
(7)服务人员应遵守工作场所的安全规定及作息时间,服从采购人各项管理规
定,并接受监督和指导。服务人员与采购人工作人员不得在公众场合发生争执
,遇到解决不了事务直接与采购人监管人员反应,不得私自处理。
(8)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采购人有权监督,并可随时检查。
如因服务人员管理不善造成服务范围内的食品卫生安全等事故的,投标人负全
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9)投标价格应包含本次配送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人工、食材采买、仓
储、预包装、检测检验、运输、二次搬运、税费、管理费、利润等全部费用并
考虑风险因素。
25
第四章 磋商程序及评标办法
一、磋商程序
1、磋商小组
1.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照有关法规组建。
1.2磋商小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颁布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
关评标的规定,以及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
1.3磋商小组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和比较,并负责提出
成交候选人名单交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
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
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磋商
2.1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步骤及方法集体与单一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
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2 第一轮磋商
磋商小组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
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
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
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
格和其他的信息。
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
26
第一轮磋商结束后,各供应商退场等候。磋商小组进行合议,审核供应商响
应文件及第一轮磋商承诺,确定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入后续的
磋商。
2.3 磋商文件修正(如果有)
2.3.1
第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进行合议。根据第一轮磋商掌握的情况,可以对磋
商文件进行修改,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
2.3.2
磋商小组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供应商,并向响应供
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
2.3.3
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
修正,并将修正文件签字(盖章)后密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
商。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2.4 第二轮磋商(如果有)
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代理机构对磋
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第二轮磋商后,磋商小组未能确定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对磋
商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三轮磋商。以此类推。
2.5 最终报价
符合条件的响应供应商作最后报价,密封递交,公开展示。
在最终报价期间,各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协商、讨论。如磋商小组现场发现
或在结果产生后,审查现场录像发现供应商之间在最后报价过程中有协商、讨论
的行为,将认定为恶意串通的违规行为,其报价无效。后果严重的将交由监管部
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27
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
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二、评标办法
(一)本次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a)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b)磋商小组只要求商务、质量和服务评审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
进行报价。
c)磋商小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要求所有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
进行第二次或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将作为价格评比的最终依据。
d)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
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二)初审
1、资格审查
磋商小组将按此表审查,审查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
求,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如提供材料不全或确认是伪
造、变造、无效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下一轮符合性检查阶段。


1.
(一) 资格审查表
资格要求
须提供的资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
(1)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
文件;
(4)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 2023 年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有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
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
28
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12 个月内(至少有 1 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
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
证等均可);竞争性磋商文件
39
(2)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
布时间前 12 个月内(至少有 1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
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
要求;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
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将
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
视同税收缴纳凭据;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
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
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6)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
商,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
会保障资金。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
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本项
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
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
招标采购活动。
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
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提 供 经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29
件当事人名单,未被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http://zxgk.court.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
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截图(以开标评审时查询结果为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
满足的资格要求
5.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并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等政策,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

3.1 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上岗人员需持有有效期内的《健
康证》;
3.2
本项目不接受非餐饮企业投标及个人名义投标,投标
人须承诺若中标不得以任何名义形式区域转包经营或
分包经营或委托他人经营等。
说明:所有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
肃处理。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从符合性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
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
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将视作无效投标。
序号
审查因素
1 供应商名称与报名投标不一致的;
2
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
响应的;
供应商名

3 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说明的;
4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5 不符合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说明:
(1)磋商小组分别对每一响应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
(2)磋商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
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30
(3)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商务和
技术评审。
(三)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按满分100分计算得分。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对响应文件的评审情况
,独立地依据评分标准规定的内容评出各竞标人的得分。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指标设置为报价、技术、商务三大部份
。其中报价部分 30 %,技术部分 56 %,商务部分 14 %。
2、每个评委须认真审查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需打分的每个项目,且按
要求打分。评委评分表采用记名方式。
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进行综合评审和评
分,报价得分、商务部分得分和技术部分得分之和为供应商得分,所有评委的
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
五入。
4、根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得分相同的,
按有效最终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名。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
排名。
5、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推荐三名中标
候选人并提交磋商报告,由招标人依法依规确定中标供应商。
(四)评分标准
1、商务评议
磋商小组只对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评议并依据“评分标准表”中的
分值进行评分。
2、技术评议
磋商小组只对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技术评议,并依据“评分标准表”中
的分值进行评分。
3、价格评议
磋商小组只对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并依据“评分标准表”中
的分值进行评分。
三、评分标准表
评标
项目
评标分

评标分项
分值
31
价格部

(30 分)
计算投
标报价
得分
投标文
件制作的
规范性
商务部分
(14分)
企业业绩
用户
好评
人员配备
方案
技术部分
(56分)
人员管理
方案
人员培训
方案
价格评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D
),其价格分为满分;
2、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D/投标报价V)×价格权值×100
价格权值= 30 %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编制完整、详细、清晰;逐页有连续页码、有
详细目录和评分索引得 2 分,缺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投标人近三年投标人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证明材料得
4 分,满分
8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类似校园业绩“采购人满意度调查表或反馈意见表”等证明文
件,其评价结论为“优秀”或者“满意”或正面评价,每提供一份
得 2 分,满分 4 分。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人员配备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①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结构合理、调配科学的,得 10 分;
30
2
8
4
②符合本项目实际、结构较合理、调配较科学的,得 6 分;
10
③不符合项目实际、结构不合理、调配不科学的,得 2 分;
未提供得 0 分。
根据各供应商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分:
①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内容完善、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 10
分;
②各项管理制度基本符合项目实际、内容较完善、具有一定合理性和
10
可操作性的,得 6 分;
③不符合项目实际、缺陷明确、可操作性较差的,得 2 分;
未提供得 0 分
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制定的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①方案切合实际、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 10 分;
②方案不够合理、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得 6 分;
10
③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方案欠合理、可操作性较差的,得 2 分;
未提供得 0 分。
32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食堂加工制作劳务、食堂送餐劳务服务方案
进行综合评分:
①能充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服务方案,满足项目需求,能保障服
服务方案
务工作有序开展的得 10 分;
②服务方案与本项目关联性一般,能基本完成项目要求的得 6 分;
③服务方案较粗糙,不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 2 分;
4)未提供得 0 分。
根据各供应商制定的食堂加工制作劳务、食堂送餐劳务服务仪容仪表
规范进行综合评分:
仪容仪表
①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内容完整、科学可行的,得 10 分;
规范
②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内容较完整、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 6 分;
③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内容欠缺、可行性较差的,得 2 分;
未提供得 0 分。
根据各供应商应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分:
①应急预案组织有力、措施完善、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 6
应急预案
分;
②预案不够科学合理、措施不够完善、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得 4 分;
③组织领导无序、措施不符合实际、可操作性较差的,得 2 分;
未提供得 0 分。
10
10
6
33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双方自行拟定)
34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随州市曾都区实验小学学生食堂
劳务外包项目
响 应 文 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35
供应商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36
目 录
一、…………………………………………………………………………………页

二、…………………………………………………………………………………页

三、…………………………………………………………………………………页

四、…………………………………………………………………………………页

五、…………………………………………………………………………………页

37
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函及附件
(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函
致:(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招标采购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
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
本 份:
1. 竞争性磋商申请函及附件文件;
2. 报价文件;
3. 商务文件;
4. 技术文件;
5. 资格审查资料;
6.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文件。
根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工程、服务、货物的投标总价为
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供应商接受本招标文件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个日历天。
5. 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 本项目如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我单位同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中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7.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函件、通讯请发往:
38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公章:
日期: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39
注: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应在投标时单独提交一份以方便检查。
40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
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须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41
二、资格证明文件
(一)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采购人)
关 于 贵 单 位 的 ( 项 目 名 称 ) ( 项 目 编 号 :
)的招标公告,本单位(企业)自愿参加投标,并作出以下声明:
1、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公司或法人)无重
大 违 法 记 录 ( 因 违 法 经 营 受 到 刑 事 处 罚 或 者 责 令 停 产 停 业 、 吊 销 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
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
2、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情况。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 不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承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
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
公司( 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2
(二)资格证明文件
第一章、第二条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全部内容,并要符合资格性审查条件的全部要求。
注:1、以上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2、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是外文的,应附
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43
三、报价文件一览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项目负责人
(姓名及联系方式)
投标报价
履行期限
备注
说明:
小写:
大写:
1. 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 投标总报价包括各分项报价,所投价格均以人民币为表示,金额单位为元。
3. 报价一览表需单独密封一份,同磋商响应文件一起递交。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4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联系地址
企业资质
企业从业人员数量
资产总额
截止上一年度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 话:
传 真:           邮箱:
基本账户
名 称:           账号:
1: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无;
□有:。
2、与我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企业关联情况
□无;
□有: 。
备注: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
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注:须附上供应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5
五、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采购人名称或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单位名称)
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并郑重承诺如下:
1.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
2.接受邀请或取得投标资格后,认真准备并做出实质响应;
3.遵守开标现场纪律,不扰乱开标现场秩序;
4.不串标、不围标、不借资质投标;
5.不捏造事实、不伪造材料进行恶意投诉或无理申诉;
6.通过公平竞争合法取得中标、中标资格;
7.中标、中标后,按期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8.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不将合同转让给他人;
9.保证企业及所属人员无违法违规记录,依法依规履行合同,不发生安全事
故;
10.无采购人禁止的其他行为。
我方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无条件地自动放弃该项目的参与资格,并接
受招标人的相关处理;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6
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供应商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声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以下重大违法记录:
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
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随本声明附上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
以及相关的法律证明文件供贵方核验。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
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7
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项目
完成时间
项目实施地 合同金额
备注
1
2
3
4
……
注:1.投标人自 2019
年7月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复印件;
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48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
49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
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50


大型企业
行业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人)
微型企业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人)
总资产(万
元)
1
农、林、牧、
渔业
2 工业
3 建筑业
4 批发业
5 零售业
6 交通运输业
7 仓储业
8 邮政业
9 住宿业
10 餐饮业
11
12
信息传输业
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13
房地产开发经

14 物业管理
15
16
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

≥5000
≥20000
≥40000 ≥1000
≥80000
≥80000
≥40000 ≥200
≥20000 ≥300
≥30000 ≥1000
≥30000 ≥200
≥30000 ≥1000
≥10000 ≥300
≥10000 ≥300

100000 ≥2000
≥500
≥2000
≥5000
≥5000
≥500
≥3000
≥1000
≥2000
≥2000
≥2000
≥300
≥20
≥50
≥300
≥100
≥300
≥100
≥100
≥1000
≥100
≥10000 ≥300
≥1000
≥100
≥50
≥300
≥300
≥1000
≥100
≥200
≥100
≥100
≥100
≥100
≥100
≥50
≥20
≥10
≥10
≥20
≥20
≥20
≥10
≥10
≥10
≥10
≥300
<50
<300
<300
<1000
<100
<200
<100
<100
<100
<100
<100
<50
<20
<5
<10
<20
<20
<20
<10
<10
<10
<10

200000
或,≥
10000
≥1000
且,≥5000
≥100
且,≥2000
<100
≥5000 ≥1000
≥1000
≥300
≥500
≥100
<500
<100
<300
或,<
2000
或,≥
120000
≥300
≥300
≥100 且,≥8000
≥10
且,≥100
<10
或,<100
≥100
≥10
<10
51
九、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
的条件”)。
1.本单位授权(投标人)参加(采购人)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
工程(或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采用此函享受相应政策。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
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
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52
十、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
条款项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1
2
3
4
5
6
遵守声明:响应招标文件所有商务条款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a)供应商应对商务基本要求,提出遵守声明。
b)供应商须在本附件内,列出不能符合的有关段落,附件并举出原因,同时,
供应商亦须提出解决偏离的详细方案。
c)除本附件列出的偏差获得采购人许可外,在合同签订后,所有不符合招标要
求的项目,供应商必须加以纠正。
53
十一、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
条款项
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说明
1
2
3
4
5
6
遵守声明: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技术条款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d)供应商应对技术基本要求,提出遵守声明。
e)供应商须在本附件内,列出不能符合的有关段落,附件并举出原因,同时,
供应商亦须提出解决偏离的详细方案。
f)除本附件列出的偏差获得采购人许可外,在合同签订后,所有不符合招标要
求的项目,供应商必须加以纠正。
g)
54
十二、其他
a)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资料;
b)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55
十三、技术服务文件
各供应商应按自行编制,其格式不限。
56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项目登记表
项目编号
报名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法人
□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
联系方式:
邮箱: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下内容需在代理机
构报名时现场填写,否则报名无效。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时
代理机构经办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伟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5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 姓 名 )在我单位任 ( 职 务 ),
系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性 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
5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 授 权 委 托 书 声 明 : 我 ( 姓 名 ) 系 ( 投
标 人 )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现 授 权 委 托 ( 单 位 ) (姓
名 ) 为 我 的 代 理 人 , 全 权 代 表 我 公 司 处 理 在 该 项 目 采 购 活 动 中 的 一 切
事 宜 。 该 过 程 中 所 签 署 的 一 切 文 件 和 处 理 与 之 有 关 的 一 切 事 务 , 我 均
予以承认。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并签署响应文件,无须提供本授权书。
59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在 (项目名称)招投标活动中提供的相关
资料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我公司愿承担相关
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
年 月 日
60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日 期:
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
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6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生食堂劳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深圳市伟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