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污水处理厂管道设施除锈上漆第二次招标公告

涪陵污水处理厂管道设施除锈上漆第二次招标公告



涪陵污水处理厂管道设施除锈上漆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本项目涪陵污水处理厂管道设施除锈上漆项目(第二次),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涪陵污水处理厂管道设施除锈上漆项目。

1.2比选内容:就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江东厂DN120、DN220、DN500管道及支架进行除锈上漆。

1.3工期:30个日历天。

1.4施工地点: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江东厂。

1.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质量按国家建筑要求相关验收规范要求,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1.6质保期:项目竣工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7结算原则:本项目的单价为中标综合单价,工程款支付及最终结算时按中标价格及本招标文件约定相关计价方式按实进行结算。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2.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2.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4项目管理人员

2.4.1项目负责人: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4.2现场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4.3现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的有效证书或证明材料包含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a.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b.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行政部门盖章);

c.提供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提供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安全培训机构的证明材料,例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安全培训机构名单)。

2.5投标人必须满足比选文件技术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6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5-7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2.7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报价原则

3.1本次比选的最高限价为*****.40元(陆万玖仟玖佰贰拾捌元肆角),超过限价单价和限价总价的报价文件均作废标处理,按最低价中标。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限价单价(元)

限价总价(元)

备注

1

DN120管道除锈上漆

170

m

29.52

5018.40

旧管除锈(防腐层)清洁,刷防锈底漆2遍,面漆1遍。

2

DN220管道除锈上漆

170

m

54.00

9180.00

3

DN500管道除锈上漆

150

m

140.00

*****.00

4

DN1500管道除锈上漆

8

m

290.00

2320.00

5

钢管支架管道除锈上漆

60

56.00

3360.00

支架除锈清洁保护,刷防锈底漆2遍,面漆1遍

6

钢管脚手架操作平台

700

m?

41.50

*****.00

φ48钢管双排脚手架打拆,200米内转运。

限价总价(元)

*****.40


3.2报价原则:本项目为固定综合包干单价,以市场价为计价方式,报价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技术措施费、成品保护、配合费、风险费、档案编制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运输费及一般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3.2本工程建筑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清运费用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4投标人应先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5增值税计费法由投标人依据国家税法规定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计税法。

3.6投标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装投标文件袋中进行密封,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

4.比选办法

4.1评审人员的组成

在提交项目申请时组建评审小组,人员从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评标小组中选取,人数为三人。

4.2比选程序

4.2.1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先向与会人员宣布评标办法。

4.2.2内控办监督人员向与会人员示意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及完好性。

4.2.3评审人员按照《比选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4.3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3.1评审小组将按规定时间密封报送的报价资料,当众查验开启。

4.3.2由评审人员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核,按比选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要求,如有不符合项则视为废标。若收到有效报价少于三家,我司将否决所有投标,重新组织报价评审。

4.3.3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

4.3.4中标候选人经公司评审组审核后,形成书面评审组意见,经公司各部门及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确认中标人。

4.3.5本次评审结果将通知各投标人,公告三天无违纪投诉生效。

5.低价风险担保

(1)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提供,如不按时足额提供,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比选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比选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中标人的不良行为直接记12分,纳入重点关注名单。

(2)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①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②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3;

③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时间:签订本合同前,中标人按担保金额向比选人提交低价风险担保;

④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比选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中标资格。

⑤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成之日止。

⑥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合同履约完成后30天内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人于2024年8月16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6.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6.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当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6.4投标文件的递交

6.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8月2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地点: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

6.4.2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涪清路312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道设施除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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