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华超市外置蓝光刻录机等采购公告

文华超市外置蓝光刻录机等采购公告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分公司采购公告

发件单位:物资-文华超市
采购包号:WZWH-**********
发件人:韩乾
发件人电话:0315-*******
收件人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增盛东街8号
公告发布日期:2024-08-19
报价供应商资格:集团公司内部物资市场准入生产厂和供应商且经营项目符合准入经营项目要求(不得超范围经营)。
报价时间及报价方式:我公司拟采购下列物资,请贵单位按本公告要求填写以下相关内容。我公司报价方式:2024-08-23 16:00:00点前网上报价并将盖章签字的密封报价单(需用A4档案袋封装,每包单独封装)送至物资公司开滦文华超市(收件人地址如上)徐志梅收,报价必须是一次性报价,不得涂改,逾期无效。

1、采购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图号 材质重量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备注
1 外置蓝光刻录机 BW-16D1H-U PRO 16X倍速 USB3.0 华硕 &nbsp &nbsp 1 文华超市 &nbsp
2 移动电源 PAC10-172 *****mAh 自带线 罗马仕 &nbsp &nbsp 30 文华超市 颜色:白色

要求交货期:7天
交货方式及运杂费负担:出卖人须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运杂费由出卖人承担。
结算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2、报价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该按上述要求如实填写报价内容,不得缺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为最终目的地交货含税单价(以下简称报价),包括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无特殊注明时,发票为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本位币为人民币。货币单位:元,保留到元后两位。单价计算结果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3)对于有技术要求的,报价时须提供所报产品详细技术参数以及相关资质证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厂家须填写报价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并逐项填写商务、技术偏离表,明示并说明有无偏离情况。
(5)报价品牌须填写生产厂全称,如因品牌或生产厂不明确,其责任由供货方承担。
(6)开票信息:请中标厂商与物资公司开滦文华超市业务员联系。
(7)供应商报价应针对采购公告中的技术要求、付款方式等实质性要求做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方的响应,否则采购方有权否决。
(8)本包要求报价厂家附带安装耗材价格标准;提供厂家安装承诺;交货时提供全国联保凭证。

3、其他要求

(1)报价供应商须近年内①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②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③未发生严重质量问题;④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被逐或属报价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终止或解除。
(2)报价供应商须保证按报价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和材料真实有效且与所报物资保持一致。

4、特别声明:我公司不承诺最低价中选。

附件:

CGGG-WH-202*****0001.zip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外置蓝光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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