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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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邀 请 书



重庆思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花小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花小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竞争性磋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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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个供应商可以选择同时参与多个分包的磋商,但一个供应商只能在一个分包中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按上表分包从1到4排序,当供应商成为第一分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后,该供应商在后续分包的评审中不再成为推荐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所投各分包的投标文件应分别制作,装订成册。

资金来源



其他资金,采购预算总金额 335.2 万元/年。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鲜肉类供货商须提供《定点屠宰证》和合作协议书,同时还应具备冷链运输配送能力(自有车辆或租赁运输车辆)。

磋商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登记加入“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8月18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8月18日至2024年8月25日。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分包。

3.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将磋商文件购买费转入《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下方二维码中,转账时注明“投标人简称一SCZB*****”,并将《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好相关信息及所投分包(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同文件购买费用截图发送至**********@qq.com。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花小学校会议室(重庆高新区兰花一小区1号)。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8月29日北京时间9:00。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北京时间9:30。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8月29日北京时间9:30。

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磋商保证金



(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

1. 磋商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供应商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磋商开始时间前一天12:00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磋商保证金账户。若磋商开始时间延期,则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同磋商开始时间顺延。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磋商保证金无效。

供应商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2. 磋商保证金账户及账号:

保证金账户:811*****115********

户 名:重庆思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3.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花小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磋商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成:兰花小学食材配送保证金。

4. 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

5. 供应商须将保证金缴纳银行回单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载入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保证金不合格,由磋商小组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磋商保证。

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磋商保证。

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花小学校

联系人:曾老师

电 话:159*****7525

地 址:重庆高新区兰花一小区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思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182*****182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北城天街11号附9号8-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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