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朴席中心学校传达室、教学楼、实验楼、食堂、学生宿舍楼鉴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扬州市朴席中心学校传达室、教学楼、实验楼、食堂、学生宿舍楼鉴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润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中心学校的委托,就其扬州市朴席中心学校传达室、教学楼、实验楼、食堂、学生宿舍楼鉴定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RYZPX-********-2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朴席中心学校传达室、教学楼、实验楼、食堂、学生宿舍楼鉴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72万元

最高限价:10.72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工期:自任务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参照相关政策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注:①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截止日不足30日的,则5、6项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2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3供应商须具备省住建厅(原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认定证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计量认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备案类)(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公司正式员工,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证书》,并经供应商任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代理机构处

方式:请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于2024年08月20日23:59:59前将投标确认函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将报名费转账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账户名:华晶晶支付宝账户:181*****686)(备注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收到报名资料和报名费后,代理机构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售价:人民币3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润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真州镇工农北路162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6日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润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真州镇工农北路16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投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已报名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规定时间前送达江苏润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投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网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信息。

2、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本项目各供应商自行勘查现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朴席中心学校

地址:扬州市朴席镇隆觉路190号

联系方式:159*****1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润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仪征市真州镇工农北路162号

联系方式:李工180*****76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92*****9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生宿舍 实验楼 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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