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大厅彩屏及会议室彩屏采购项目
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大厅彩屏及会议室彩屏采购项目
西藏政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对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大厅彩屏及会议室彩屏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北区娘热街道拉萨教育产业园6栋2层206号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9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ZZTZC-2024-018
2.项目名称: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大厅彩屏及会议室彩屏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预算金额:******.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贰仟零柒拾捌元整)
6.最高限价:******.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贰仟零柒拾捌元整)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8.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9.履约地点: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
2.4《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北区娘热街道拉萨教育产业园6栋2层206号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850元/套(人民币大写:捌佰伍元整)(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六、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南帕哲众创空间开标室
七、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8月29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南帕哲众创空间开标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来源:发布公告征集;
2.公告地址:《西藏政府采网》、;
3.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
2)由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后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复印件无效。不允许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西藏山南市乃东区泽当镇安徽大道42号
联系方式:136*****9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藏政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南分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山南帕哲众创空间
联系方式:173*****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格先生
电话:173*****553
标签: 大厅彩屏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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