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景苑消防维修工程第2次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御景苑消防维修工程第2次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御景苑消防维修工程(第2次)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御景苑消防维修工程(第2次),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鹿城区御景苑第三届业主委员会、温州市恒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鹿城区御景苑第三届业主委员会、温州市恒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御景苑小区。项目工程费用约55万元。
计划工期:50日历天;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消防维修等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更换手续(更换手续以施工许可证或变更审批记录为准)办理完成之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前往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购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300元/份,售后不退)。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 月11 日14时30分,地点为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楼党员活动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鹿城区御景苑第三届业主委员会、温州市恒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御景苑小区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0577-********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垟儿路71号5楼
联 系 人:蔡茜娜
电 话:137*****376
监督部门:温州市房屋安全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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