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拘戒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竞价公告-竞价公告

厦门市拘戒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竞价公告-竞价公告

内容:

网上竞价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JP0017
采购项目名称: 厦门市拘戒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项目联系人: 张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 0592-*******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9日
竞价开始时间: 2024年08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竞价结束时间: 2024年08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采购预算合计: 746,700.00元
币种: 人民币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2个有类似该项目的相关案例。须提供业绩的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 ②中标(成交)通知书; ③采购合同文本;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三)供应商近三年内无如下情况: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或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须提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等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转包、分包等方式。 (五)供应商具有本地化服务,需提供合作单位协议或者自身机构的营业执照证明,也可以提供中标在本地设立的项目部、办公室、办事处等机构证明。 (六)项目支持能力: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项目团队要求人员固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和售后服务人员必须为独立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所署单位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竞价报名截止日期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供应商应对此做出承诺并提供承诺函。 (七)中标后三日内提供标书要求产品的相关资料,并于公告后三日内签订合同。无法提供相关资料或不具备条件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以上任意一条未达到要求,视该中标供应商无履约能力,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延期损失,我方保留进一步追责的权利。

项目介绍:

1、采购清单及主要技术要求:(1)所有子系统均包含于厦门市拘戒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覆盖厦门市第一拘留所、厦门市第二拘留所、厦门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支持与厦门监管支队实战平台数据交互,支持与省厅监管总队信息系统数据交互。 2、成品软件:拘留所实战平台具备拘留所所需省厅主干平台功能,包括:收押、讯问、律师会见、谈话教育、戒具使用、建议停止执行拘留、出所等执法流程。戒毒所实战平台具备戒毒所所需省厅主干平台功能,包括:收押、讯问、律师会见、谈话教育、戒具使用、戒毒人员所外就医、戒毒诊断评估、变更戒毒措施、出所等执法流程。两所平台的数据须接入省厅主干业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交互。 3、对实战平台所有的查询操作、访问行为及接口服务(含数据批量分发服务、接口查询服务、请求服务等)均具备完整真实记录日志,日志可倒查、可追溯、可预警;按照《采集规范》,提供平台日志数据字典,将日志信息全量汇聚至省厅安全审计中心;在数据存储及传输等环节具备关键信息加密等安全措施;实现数字证书单轨制登录;平台首页和查询页面的显眼位置增加规范信息查询的警示信息,提示查询信息的权责和义务;增加“查询事由”填报流程,用户需明确查询原因后才能进入查询页面,查询结果反馈页面叠加水印功能;对长时间在线(在线时长超过2小时)但无使用流量的用户,要进行弹框提醒、超时自动断开服务、超时重新认证等措施;查询权限采用动态授权;系统禁用弱口令。 其它详见附件中的项目清单规格参数要求。 3、交货地点:厦门市第一拘留所、厦门市第二拘留所、厦门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项目备注:

1、设备参考品牌表:福睿丰、冠霆、敏求。2、质保内容:供应商保证报价货物的质保期至少为三年原厂质保。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因投标货物本身缺陷所导致故障的技术服务和设备维修、维护保养,免费提供零部件(超过合理使用周期的易损件除外)的更换。3、响应维护时间:检修人员响应时间不超过15分钟,并在接到维修通知后1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12小时内予以修复或更换。维保点检修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起24小时内负责安排制造厂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4、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且经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核价的97%,留结算价3%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智能化项目质量保修书》约定支付(保修期内应由承包人支付的相关费用应予扣减),保修期3年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5、本项目为交钥匙总包价,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内容部分或全部转包他人,一经发现,采购方有权拒绝付款并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日。7、其他条款:中标供应商需承诺在3年保修期内所提供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需与福建省公安厅监所管理总队所要求的主干平台功能保持免费同步更新,否则厦门市公安局有权将中标供应商纳入不诚信名单,并视情对履约保证金进行扣除。

合同包明细:
合同包号 采购限价(总价)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限价(单价) 规格型号 品牌 技术参数 交货期 备注
1 746,700.00元 厦门市拘戒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1(包) 746,700.00元 福睿丰、冠霆、敏求 不限 180自然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信息 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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