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图·平阳”数据融合2024项目的询价公告

“天地图·平阳”数据融合2024项目的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天地图·平阳”数据融合(2024)项目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天地图·平阳”数据融合(2024)

(二)询价单位: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项目依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2020-2025年)》、《浙江省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温州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省、市(县)级数据更新技术方案》、《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运维工作方案>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4〕27 号)。

(四)服务内容:按照国家和行业技术规定,结合浙江省相关政策及技术规程要求完成“天地图·平阳”数据更新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具备国家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要求

(一)按照国家和行业技术规定、结合浙江省相关政策及技术规程要求,优化全流程在线联动更新机制,实施“变化信息引导、市县分域更新”的地理信息要素常态化在线联动更新,提升数据更新效率和更新有效性,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完成平阳县天地图在线联动更新系统要素常态化更新工作。

①收集获取2024年最新存量竣工图数据,进行矢量建库并在相应更新时限内对天地图电子地图数据、POI数据进行地理信息要素在线联动更新;

②根据共享获取的相关部门各类专题空间数据,在相应更新时限内对天地图电子地图数据、POI数据进行地理信息要素在线联动更新;

③收集获取每月或每季度的最新各类影像,对天地图电子地图数据、POI数据、地址库数据进行地理信息要素在线联动更新;

④根据2024年度更新的平阳县范围1:2000基础地形图数据,对天地图电子地图数据、POI数据进行地理信息要素在线联动更新;

⑤汇集平阳县地名地址数据并通过在线联动更新系统开展门牌、楼址数据年度更新。

2、数据更新应按照更新指标和时限(详见地理信息要素更新内容表),通过在线联动更新系统开展地理信息要素适时更新。

地理信息要素更新内容表

序号

要素分类

要素内容

更新时限

1

行政区划

乡镇级以上行政区划

15个工作日

2

交通

铁路、地铁、轻轨、有轨电车、县道以上公路、次干道以上城市道路

15个工作日

其他道路

年度更新

交通附属设施

与交通要素同步更新

3

水系

河流、湖泊、水库、堤等

年度更新

4

居民地

建(构)筑物(面积变化*****m2以上或整片拆除)

15个工作日

建(构)筑物(面积变化*****m2以下)

年度更新

5

绿地

花圃花坛、人工绿地

年度更新

6

地名、兴趣点(POI)

乡镇以上政府驻地、县级以上政府机关、高等院校、综合医院、飞机场、火车站、地铁站、地铁出入口、互通立交(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交通附属设施

15个工作日

行政村、A级景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

季度更新

其他兴趣点(POI)

年度更新

7

地址

门牌、楼址

年度更新

3、数据更新应采用有效增量更新方式,不得采用数据源替换更新方式。

4、提高天地图数据现势性和准确性,开展地理信息要素常态化在线更新,确保每季度有数据更新。

5、建立变化发现机制,拓展更新变化发现数据源,精准获取变化信息,接入变化信息引导池,基于遥感影像自动化解译方式实现地物要素变化监测。

6、建立更新参考源资料长效收集机制,通过合法途径收集或申请获取各类地理信息数据,并根据重要程度进行实时动态更新或定期常态化更新。

7、针对在线更新的数据,做好数据保密检查工作,确保数据符合平台发布要求。

(二)工期要求:2024年12月10日前通过在线联动更新系统将年度更新成果更新到省级节点数据库,以及完成门牌、楼址数据更新。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数据在线更新整体工作,数据成果须通过浙江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浙江省测绘质量检验中心)验收。

(三)人员配备:建立完善的服务管理机制,项目总负责人和技术设计负责人需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天地图数据更新项目,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做到服务责任到人,能与采购人进行通畅交流。

(四)质量要求:如期、保质完成天地图数据更新工作,满足天地图数据更新的各项要求。

(五)质量保证:天地图数据更新成果须通过浙江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浙江省测绘质量检验中心)验收。建立全面的涉密成果保密管理制度,做好相关涉密数据的保密监管,落实保密责任和保密措施,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涉密成果安全。

四、成果提交要求:

项目建设完成后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所有成果,成果内容如下:

文档资料(pdf格式):包括技术方案、技术总结、检查报告、省级质检报告等相关文档资料。

五、评定要求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据(评分和标准)进行评分,项目成果通过浙江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浙江省测绘质量检验中心)验收。

六、报价规定及费用结算

(一)预算价:本次购买第三方服务最高限价18万元。

(二)报价金额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结算方式:验收完成提交验收成果后30日内一次性结清。

(四)特别条款:若中标单位验收质量达不到要求,返工整改不到位的,或发现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相关款项。

七、投标须知

(一)供应商递交的竞标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报价单:

项目名称

“天地图·平阳”数据融合(2024)

报价单位名称

(盖章)


报价金额

小写:

大写:

日期:

年 月 日

2、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文件送达

1、报价文件送达之前应进行密封和标识。报价文件(一式两份)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漏盖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已充分响应本公告所有内容。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早上8:50 。

4、报价文件邮寄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37室。(注:邮寄报价文件前,务必先与联系人电话联系,以免接收时遗漏报价文件。)

5、接收人联系方式:陈先生,138*****718

(三)投标和开标

1、开标时间:2024年8月27(星期二)早上9:30。

2、开标地点: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或三楼会议室。

3、定标原则:询价小组将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资料进行审定,在各方面均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当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时,则由采购方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本次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预算价,本次询价采购则以作废处理。

4、竞标文件的有效性: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视为无效竞标文件:

(1)未按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书报价函中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

(6)供应商未出具政府采购失信行为查询资料的。

5、本次询价,低于2家供应商报名的,应重新组织询价。

八、中标公告

决标后由采购人进行中标公告,公告期3天。

九、合同签订

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签订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废除授标,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中标供应商应履行合同条款各义务,不得转让(包)给他人。

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点: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138*****718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数据融合 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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