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荔园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一期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光明区荔园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一期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光明区荔园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一期)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 ||||||||
1 | 项目名称: | 光明区荔园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 | ||||||
2 | 项目概况: | 荔园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位于光明街道翠湖社区,规划荔狮路(现状竹华路)与规划文翠街交汇处东北侧。项目一期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平方米、地下*****平方米)。项目一期批复总概算为 ***** 万元,其中,土建工程 *****万元,开办设施设备购置费用 19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区政府投资。项目一期建成后为 45 班/2100 学位的九年一贯制学校。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反馈意见,项目一期地块剩余7756.63平方米未完成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 ||||||
3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 ||||||
4 | 发包工作内容: | 编制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收集、分析地块基础资料,土壤和地下水采样及实验室分析,明确土壤污染类型及范围,配合专家评审及审批等。 | ||||||
5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08-19 10:00至2024-08-22 18:00 | ||||||
6 | 报价方式: | 固定报价 | 暂定价 ***** 元 | |||||
7 | 结算方式: | 根据《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粤环监协[2018]11号文),并按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实际工作量进行计算,下浮率为20%,最高限价19.8万元。最终结算价以相关机构审核结果为准。 | ||||||
8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 | ||||||
9 |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企业资格要求:无。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0 | 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要求: |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gwsqqb@szgm.gov.cn政务邮箱。 | ||||||
11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郑工 | 联系电话: | 186*****948 | ||||
12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季度(阶段)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最终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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