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社会组织财务审计项目采购公告

合肥市社会组织财务审计项目采购公告

合肥市本级社会组织财务审计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市本级社会组织财务审计项目

2.项目地点:合肥市

3.项目单位:合肥市民政局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25万元

6.项目类别:服务类

7.项目内容:2025年合肥市本级社会组织财务审计项目

8.项目周期: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12月31日

9.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需求

1.服务需求

(1)项目周期内所有市本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项目。对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及资产、负债、收支和净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活动,以及执行经济政策情况进行鉴证和评价,并出具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2)项目周期内所有市本级社会组织注销清算项目。对社会组织清算期间的债权债务清偿情况,资产变现情况,清算期间的收益、损失、费用支出情况及清算截止日净资产分配情况进行审计,对清算社会组织是否合法、公开、公正进行全部清算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清算结果出具注销清算审计报告。

(3)社会团体换届审计项目。对社会组织资产负债以及业务活动收支管理情况,社会组织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对外开展活动情况,社会组织内控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及遵守国家财经法纪情况,社会组织负责人任期内廉洁自律等情况做出评价,并出具审计报告。

(4)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财务检查项目。按照市民政局每年制订的对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对被抽查的社会组织进行财务检查,并出具财务检查情况报告。

(5)市本级社会组织2024年度年检初审中财务情况的复核。按照市民政局每年提供的抽查名单,对150家左右被抽查的社会组织进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填报情况的复核检查,并出具检查情况报告。

(6)合肥市民政局安排的其他适量的审计项目。

(7)社会组织财务人员培训项目。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社会组织财务制度特点,组织开展1-2次社会组织财务人员培训班。

(8)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启动至2025年12月31日,以最终合同为准。

2.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总价报价,即为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薪酬、服务费、管理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合同价全额税费、利润等全部支出,合同价为含税价。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时须充分考虑报价风险。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的有效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单位。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供应商必须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5.派出人员要依法实施审计,执行相应工作纪律、保密和廉政规定,对评估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不得利用参与审计承揽其他业务或谋取其他利益。

6.参加委托项目审计的,应严格按照项目时间及质量要求选派人员开展审计工作,且组建专门的项目组,项目组成员相对固定,服务期人员调整比例不超过50%,并对出具报告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7.项目完成后,按照相关要求完成项目资料归档工作,未经市民政局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审计资料和结果。

8.中标人在项目审计过程中须接受市民政局的日常业务管理,市民政局监督合同的执行,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中的问题。中标人应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正确履行审计职责,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中标人违规违法行为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情节严重,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9.合肥市民政局可以进行必要的现场调查和监督,随时调阅有关资料和要求参与评估人员的答疑。若中标人未按委托协议完成业务或审计中出现严重差错,市民政局有权追究中标人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视情节扣减部分或全部委托费,直至终止委托关系。

10.有效报价不足三家,取消本次招标。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8 月16日至2024年8月22日;每天上午 8 时整至下午17时整;

2.地点:合肥市潜山南路550号合肥市民政局A3-306室

3.提交材料及方式:现场或以快递方式递交密封报价表,密封袋中材料须含相关法人证书、资质业绩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8月26日

2.开标地点:合肥市民政局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晶晶

联系电话:0551-********

附件:社会组织财务审计项目评分细则

附件:

合肥市社会组织财务审计

项目评分细则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范围

得分

技术分(90分)

项目业绩

1. 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省、市政府部门财务审计项目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8分,最高得24分;

注:以上要求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为评审依据,合同不能反映相关内容的将不作为业绩。

0-24分

人员配备

1.项目负责人(1 人,满分8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会计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之一的,得4分:

①税务类

②资产评估类

2.项目组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满分 20 分)

(1)项目组其他人员具有下列证书之一:①注册会计师证书;②会计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4分,本项最高得16 分;

(2)项目组其他人员具有以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之一的,每提供一人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①税务类

②资产评估类

0-28分

工作方案

评委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工作方案进行酌情打分:

根据审计项目内容分析和审计目标解析全面性进行综合评分。①对审计项目内容分析准确,目标解析科学合理,流程规范,可操作性强,与项目实际情况贴合的得20-30分;②对审计项目内容分析基本准确,目标解析较为合理,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0-19分;③对审计项目内容分析有待完善,目标解析与项目实际情况有所偏离的得0-9分;④较差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0-30分

服务承诺

评委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酌情打分:

①服务承诺详尽细致、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8 分;

②服务承诺较为细致、较为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5 分;

③服务承诺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2 分;

④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价格分(1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方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10%*100

0-10分

合计得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组织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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