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工程招标公告
职工食堂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LJZB—*******
1.开远市国家税务局职工食堂工程,已由开远市发展计划局批准建设,立项文号:开计投资〔2005〕85号。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民用建筑;
2.1.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建筑面积567平方米;
2.1.3招标工程项目的结构类型:三层框架结构;
2.1.4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内容;
2.1.5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上级拨款,总投资150万元;
2.1.6招标工程项目的筹建情况:三通一平完工、施工图设计完成;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开远市建设东路国税局新办公楼后;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5年10月1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5年12月22日,工期7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一次性验收合格。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4年年检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资信良好的企业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可从开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远市灵泉东路342号)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5年9月13日,上午08:00时至下午05:00时。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开远市国家税务局职工食堂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5年9月14日上午09:30时以前送至开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远市灵泉东路342号)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三天内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人:开远市国家税务局
办公地址:开远市建设东路
招标代理机构:开远市泸江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开远市灵泉东路342号
邮政编码:661600 联系电话:****-*******
传真:****-*******联系人: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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