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通告原抱板粮所地块一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通告原抱板粮所地块一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通告
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低效闲置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办函〔2024〕10号),为有效盘活利用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有效闲置资产,促进资产整合利用,由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其管理的2处原抱板粮所低效闲置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至东方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使用,现我局正在受理东方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原抱板粮所(地块一)土地地籍调查事宜。原抱板粮所(地块一)位于东方市大田镇长兴街,土地确权面积为*****.17平方米(合22.37亩)。经实地调查,该宗地四至为:东至符彩英、国家税务总局东方市税务局,南至长兴街,西至符符良聪,北至符彩英,坐标界址点详见宗地图。
凡对该宗地权属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及有效证明材料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送至我局自然资源确权岗,逾期未提出异议,我局将依法依规给予该宗地办理确权登记手续。
附件:宗地图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8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