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处置一批废铅酸蓄电池项目询价公告

合肥市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处置一批废铅酸蓄电池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有资质的单位,依法委托处置一批废铅酸蓄电池,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合肥市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处置一批废铅酸蓄电池。

(二)项目内容:委托处置该批废铅酸蓄电池共35.41吨,其中,电轿120型电池8.73吨;原水大白共15.74吨;无水10.94吨。

(三)采购金额。该项目为收益性项目,无需预算金额。

(四)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该批废铅酸蓄电池运输、接受到厂和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流程。

(六)验收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相关要求,完成转移流程。

(七)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八)项目单位:合肥市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

(九)资金去向:上缴国库。

(十)项目地址:巢湖市(地址:合肥天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地址位于合肥市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路以南、裕丰路以东)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须具有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应包括:HW31含铅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52-31,且危废经营许可证在有效的期限内。

三、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须包含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影印件);

2.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及经营范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证明等资料;

3.各项响应文件须加盖本单位仅限本次投标使用的印章;

4.各项响应文件应密封好,由供应商自行携带至询价现场,用于现场评审。

四、公告期限

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0日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址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20日下午14时40分。

2.开标地址:合肥天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合肥市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路以南、裕丰路以东)。

六、成交原则

1.现场询价。各投标供应商须到达该批废铅酸蓄电池暂存地址,根据提供的废铅酸蓄电池的种类、型号等信息和项目单位要求,依次现场报价,出具总价单。

2.评定方法。本次询价采用总价计算,一次性报价,以总价最高评标法确定中标单位,所报价格为最终结算价。

七、履约责任

凡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签定合同后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的,本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该供应商列入不良记录。

八、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合肥市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李业新

联系方式:0551-******** 手机:187*****190

采购需求.doc

补充说明.doc


合肥市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8月15日

标签: 委托处置 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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