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资金补助情况的公示

关于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资金补助情况的公示

根据《涵江区2023年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涵农综〔2023〕192号),现拟对辖区内使用加厚高强度农膜(厚度1.5c以上)并回收的种植户或主体予以30元/亩的补助。现对拟补助主体(含农户)面积和补贴金额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实事求是向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涵江区农业农村局电话:0594-******* *******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塘北山巷28号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9日

涵江区2023年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补助情况公示表

序号

乡镇

主体(或种植户)名称

核定面积(亩)

补助标准(元/亩)

合计(元)

1

白沙镇

莆田市惠百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40.6

30

4218

2

白沙镇

莆田市涵江区白沙镇鲜九亩家庭农场

30

30

900

3

新县镇

福建省东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615

30

*****

庄边镇

福建省东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70

30

5100

4

江口镇

黄开元

37.5

30

1125

5

江口镇

莆田市涵江朝兴水稻蔬菜种植场

50

30

1500

6

国欢镇

涵江区兴家家庭农场

70

30

2100

7

大洋乡

莆田市涵江区大洋乡永元农场

9.3

30

279

8

大洋乡

莆田市涵江区大洋嘉和农场

112.5

30

3375

合计

1234.9

\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膜科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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