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水利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水利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严厉打击招投标各项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结合全市水利行业工作实际,开展2024年度水利工程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并制定此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主动性和覆盖面,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二、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组成
(一)抽查对象。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从2024年1月1日以来公开招标的水利工程项目库中随机抽取30%。
(二)抽查人员组成:抽查人员由赤峰市水利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工作人员和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随机抽取,不得少于3人。
三、检查内容(一)主要检查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行为主体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聚焦投标弄虚作假、招标人主体责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核查招标投标活动过程是否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具体内容包括招标组织及程序、招标文件、投标行为及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组建及评标活动合法合规性,招投标行政监管工作情况,中标人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等。
(二)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记录表见附件1、附件2。
四、抽查工作开展时间
1.开展检查:8月1日-8月20日;
2.公开抽查结果:8月31日前。
五、抽查方式
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检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并形成抽查记录。
六、抽查结果运用
抽查活动应当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在抽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形成“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并通过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推送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开随机抽查情况和随机抽查结果,并将失信记录逐级上报水利部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对抽查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分析研判后,及时移交市机关纪委和驻局纪检组。
七、工作要求
(一)开展“双随机”工作中的执法人员要按照要求,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在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执法能力。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总结工作。
附件:附件
赤峰市水利局
2024年7月25日
标签: 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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