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大朗宏阳小学食堂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东莞市大朗宏阳小学食堂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东莞市大朗宏阳小学
食堂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东教〔2024〕1号),为强化食堂采购管理流程,提高食堂食品安全的防控能力,规范食堂收支及采购工作行为,压实学校管理责任切实保障校园物资采购合法合规,维护全体学生、家长切身利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东莞市大朗宏阳小学现对食堂采购选用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
招标要求
一、采购内容本次食材招标项目
(一)粮油类(二)综合类(含蔬菜类、三鸟类、猪肉类、牛肉类、水产品类、冷冻食品类、副食类、水果类、豆制品类,面包糕点类等)。
二、采购供货须知
(一)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一年(一年一签)。
(二)结款方式:货款每月结算一次,供应商须开具相应税务发票方可结款。
(三)食材配送时间按学校规定时间入校,供应商在学校附近有门面,能送货及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学校关于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有为企事业单位或大中小学近三年供货证明(合同及配货单)的单位优先考虑,且投标供应商在经营期间没重大生产、经营问题。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学校采购活动,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四)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六)其他资质条件:供应商若为生产商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执照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肉品须提供相关检疫检验等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七)填写所投项目的报价表一份;包括但不限于粮油类和综合类食材,参照东莞市保价标准下浮10%定价,以半个月内最低市场批发价为参照(报价为发票结算价,即含税价)。注:以上报名资料均为必送资料,请统一用同一文件袋密封装,盖好公章,以免遗漏丢失。
四、选用方式:
学校自行组织
五、公告时间:
2024年8月18日至8月24日
六、开标时间:
2024年8月24日后(电话通知)
七、报名方式:
资料报送东莞市大朗宏阳小学后勤处,报名登记并递交合法营业执照资质盖章复印件文件;报名截止时间:
8月24日17:00
八、联系方式
李春 189*****085
东莞市大朗大井头荔湾东路56号
标签: 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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