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莲湖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校园长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莲湖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校园长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莲湖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校园长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WXZBDL2024-ZC-CS1007
项目名称:莲湖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校园长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60,7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培训结束。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培训结束。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培训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小学心理健康专项培训、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幼儿园师资专业成长培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骨干梯队培训培养、校园长能力提升培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能力提升培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小学心理健康专项培训、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幼儿园师资专业成长培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3)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资金交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2(骨干梯队培训培养、校园长能力提升培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能力提升培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3)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资金交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3(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管理专题培训、中小学思政课专题培训、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校园安全工作培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3)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资金交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时间: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为保障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项目实施,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壹套、副本贰套、电子版壹套(Word版和PDF版,U盘一套标明供应商名称和包号),正本、副本应胶装、密封(密封封面上标明供应商名称和包号)、签字盖章齐全。若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线下递交文件时间: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文件截止时间;线下递交文件地点:西安市莲湖区北关正街35号方兴大厦4-018室。
(七)本项目合同包1、合同包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合同包1、合同包2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名称: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红埠街59号
联系方式:139*****750
名称:陕西万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北关正街35号方兴大厦1幢1单元*****-4-018室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刘万铭
电话:029-********
陕西万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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