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洋桥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EPC总承包Ⅰ标段招标公告
灌云洋桥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EPC总承包Ⅰ标段招标公告
灌云洋桥156.16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EPC总承包Ⅰ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洋桥156.16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已由连云港市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行审投资备[2024]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沿海筑富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云洋桥156.16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EPC总承包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灌云县洋桥农场内,位于东经119°35′,北纬34°28′,省道S242、S324紧邻建设场地,项目地距离灌云县市区约45km,交通便利,项目占地面积约为3500亩。
灌云洋桥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共分为一期和二期工程。
一期工程本体方案:灌云洋桥200MWp渔光一体光伏发电全额平价上网示范项目为一期工程,现已投产,直流侧安装容量为200.*****MWp,交流侧额定容量为152.1MW,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原有220kV升压站已建设220kV单母线,两台220kV主变,两段35kV母线,并预留二期主变扩建空间。
一期工程接入方案:根据《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连云港灌云洋桥200MWp渔光一体光伏发电全额平价上网示范项目接入系统设计评审意见的通知》(苏电发展接入评审〔2020〕62号),灌云洋桥一期光伏项目所发电力汇流升压至220kV后,通过新建1回220kV线路接入500kV徐圩变220kV母线。沿徐49P1线路路径长12.4km,其中新建双回架空线路9.1km,利用220kV徐东线08#~15#更换增容导线3.3km,新建段导线型号为2×JL/LB20A-630/45铝包钢芯铝绞线,更换导线段型号为2×NRLH60/LB20A-400/35铝包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导线。沿徐49P1线正常载流能力为1520A(按导体最高允许温度70℃、周围环境温度40℃设计),可输送容量579MVA。
二期工程本体方案:灌云洋桥156.16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本项目”)为本期工程,规划直流侧安装容量为202.*****MWp,交流侧额定容量为156.16MW,同时将原有220kV升压站进行扩建。光伏集电线路升压汇集至升压站35kV母线,经过主变升压至220kV,接入原有220kV母线。同时,为满足电网调峰要求,本项目配套租赁16MW/32MWh储能系统。
二期工程接入方案:二期工程与一期工程一并通过原1回220kV线路(沿徐49P1)接入500kV徐圩变220kV母线。两期工程交流侧总容量未超过该送出线路输送容量。同时,一期升压站220kV母线通流能力为3150A,可满足一二期并网需求。接入系统方案以最终接入系统报告及有关审批文件为准。
江苏沿海筑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成立于2024年1月,注册资本*****万元,由江苏沿海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江苏筑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江苏沿海筑富新能源有限公司,专责开展二期项目投资建设。项目采用渔光互补模式进行综合开发,将光伏电站与养殖业相结合,在渔塘上建设光伏电站,形成“上可发电,下可养殖”的发电模式,有效节约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洋桥农场柴东路北侧境内。
2.1.2建设规模:156.16MW。
2.1.3最高限价:*****万元(含暂列金1500万)。
2.1.4工期要求
Ⅰ标段总工期要求:
(1)施工工期(含勘察设计):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为2024年9月21日;
计划全容量并网日期:2025年3月20日。施工天数181天(2024.09.21-2025.03.20),以合同签订次日起计算工期。
(2)重要节点:
初步设计完成时间:2024年10月10日
桩基施工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0日
组件安装完成时间:2025年1月31日
(3)竣工验收日期
计划竣工验收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总工期282天(2024.09.21-2025.06.30)。
(4)缺陷责任期
自合同竣工验收鉴定书签发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1.5其他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省、市、行业等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设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程规范要求,满足发包人及上级股东单位对本项目的要求。
(2)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所有物资均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满足发包人及上级股东单位对本项目的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地方相关法建、法规、规范性等相关文件的合格标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一次合格率100%、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并网一次性成功,满足发包人及上级股东单位对本项目的要求。
(4)工程质量达到电力行业创优标准,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满足关于印发《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及推荐办法(2022版)》的通知(中电建协(2022)23号)的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灌云洋桥156.16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该项目”)EPC总承包共分两个标段,Ⅰ标段为光伏发电场#1-#26地块建设及升压站扩建工程,Ⅱ标段为光伏发电场#27-#49地块。
2.2.2本项目Ⅰ标段EPC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服务(含渔业土建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调试与试运行、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各项手续办理工作、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及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承包内容:
(1)本标段范围内全部勘察设计服务(含渔业土建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服务、地形图测绘、工程地质勘察、地下管线探测、渔业土建设计、初步设计(含汇总EPC总承包Ⅱ标段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配套效果图制作、编制固定资产清册、工程创优设计等,组织初步设计审查(含相关评审费用)、施工图审查(含评审相关费用)等。
(2)本标段范围内材料设备采购:除光伏组件、逆变器(含配套光伏区监控后台)、箱变(含微纵、测控、交换机)外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供货、催交、监造、验收、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场内二次倒运、竣工后清点移交。其中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发包人仅负责采买,承包人负责设备催交、验收、卸车、二次及多次倒运、仓储管理、消缺等。
(3)本标段范围内工程施工: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作,涵盖从入场施工、并网发电到通过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五通一平、土建工程施工(含施工辅助及临时设施、生产道路拓宽、进场道路、升压站内构筑物、集电线路施工、桩基试桩施工、接地、光伏场区围栏及大门、房屋拆除等)、安装(含光伏支架安装、组件安装、变配电设备安装、电缆敷设、视频监控、计算机监控及驱鸟设备安装等)、总包管理、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4)本标段内的渔业基础设施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塘口清杂(杂草、杂树等清理)、原塘埂开挖拆除、边坡修复、渔塘排水与注水口新建或修复、渔业用电设施的拆除及恢复等,以及为实施上述工作所必须的其他设施拆除。
(5)调试与试运行:标段内的检验、试验、整站保护定值计算、相关建模、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行;涉及整站(即Ⅰ标和Ⅱ标段项目)为单位的联调联试、整套启动、光功率预测建模、网厂平台采购、涉网试验、质监验收、试运行;涉及接入一期项目、停送电等工作中电网规定必须开展的试验也在本标段范围。
(6)各项手续办理及专项验收:包括并不限于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工程的开工许可(如有)等的编制及实施;整站为单位的安全“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施工、检测、验收,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施工备案,临时用地手续办理,阻工协调、外部关系维稳等,项目一期停送电手续办理、设备接入接口协调等,并网安全性评价、质量监督、启动验收、消防验收、防雷接地验收、并网验收(含为并网所签订、办理的各类合同和手续)、档案验收、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发包人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包含现场一致性核查、快频调试、SVG 性能检测等)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由本标段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即便在上述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工作,则仍属于本合同内承包人应承担的工作范围。
2.3.1与EPC总承包Ⅱ标段的界面
(1)以升压站围墙外35kV电缆沟(围墙外1m)为界,界内(即本标段部分)电缆沟属于本标段合同范围,界外(仅Ⅱ标段部分)的电缆沟不属于本标段合同范围。Ⅱ标段35kV集电线路以35kV配电装置预制舱进线柜引接端子为界,集电线路电缆敷设、电缆接头制作及接入、电缆相关试验由各标段相应负责。光伏发电场区控制电缆及光缆以二次设备预制舱终端接线端子为界,控制电缆及光缆敷设、控制电缆接头制作及接入、光缆熔纤及接入、控制电缆及光缆相关试验由各标段相应负责。
(2)本标段内升压站的设计采购施工应为EPC总承包Ⅱ标段的相关接入留有通道,需要设置预埋的应满足安装敷设要求,配合EPC总承包Ⅱ标段的相关工作。
(3)升压站的一次、二次设备需满足Ⅰ标段、Ⅱ标段同时接入。
(4)光伏区场区内的摄像头、立杆及附属配件由各自标段采购、实施,Ⅰ标段负责提供整站安防监控接入所必须的监控软件后台、刻录机、上位机、机柜等,并负责调试接入。
(5)I标段负责整站(即Ⅰ标和Ⅱ标段项目)为单位的联调联试、整套启动、光功率预测建模、网厂平台采购、涉网试验、质监验收、试运行、各类验收及手续办理。
2.3.2与招标人自主采购设备的界面
(1)其中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发包人仅负责采买,承包人负责设备催交、验收、卸车、二次及多次倒运、仓储管理、安装、调试、试验、消缺等。
(2)整站光伏区箱变内微纵、测控、交换机招标人采购、安装,Ⅰ标段负责接入、调试本标段范围内的上述相关工作;升压站站控层配套加密装置由Ⅰ标段采购、安装、调试。
2.3.3与一期项目的界面
招标人为承包人提供一期升压站施工工作界面和站内道路,承包人不得损坏一期设备、构筑物等招标人资产或引起行政部门、电网公司考核或处罚;承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时间内完成一期项目送电,超期引起的直接发电损失及间接损失由本标段承包人承担。
2.3.4未尽事宜由本标段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资质要求:
3.2.1 EPC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3.2.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5)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7月-2024年6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9年6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单体直流侧≥100MWp(或交流侧≥80MW)集中式光伏电站及1个220kV变电站EPC总承包业绩(220kV变电站业绩可在集中式光伏电站业绩内,也可单独提供),提供的业绩项目须完成竣工验收。
注:(1)EPC总承包业绩时间以提供的验收证明文件中的验收时间为准。业绩的认定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并网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验收证明或电力质监验收证明或并网验收意见书或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意见书或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通知书或相关主管部门盖章的并网验收证明材料等),三者缺一不可,当三者容量不一致时,以验收证明载明容量为准。
(2)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或设计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业绩仅限于国内相关项目业绩。
(4)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只对投标人单独承担过的EPC总承包业绩或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身份承担过的EPC总承包业绩评审;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单独承担过的EPC总承包业绩或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身份承担过的EPC总承包业绩评审。
(5)当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风光储或风光热储等混合型新能源发电项目时,需提供该业绩中集中式光伏的容量及其证明材料。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019年6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至少承担过1个单体直流侧≥100MWp(或交流侧≥80MW)集中式光伏电站及1个220kV变电站EPC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220kV变电站业绩可在集中式光伏电站业绩内,也可单独提供),提供的业绩项目须完成竣工验收。
注:(1)EPC总承包业绩时间以提供的验收证明文件中的验收时间为准。业绩的认定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并网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验收证明或电力质监验收证明或并网验收意见书或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意见书或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通知书或相关主管部门盖章的并网验收证明材料等),三者缺一不可,当三者容量不一致时,以验收证明载明容量为准。
(2)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或设计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仅限于国内项目业绩。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可兼得。
(6)当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为风光储或风光热储等混合型新能源发电项目时,需提供该业绩中集中式光伏的容量及其证明材料。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总承包项目经理(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本工程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是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7)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8月16日至 2024年08月23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9日10:00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4 年09月19日10时00分开展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沿海筑富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洋桥农场柴东路北侧境内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教学楼408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518-********
11. 其他要求11.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上传),网上上传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文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评审一律以网上上传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货物模块。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以及电子版1套。
11.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11.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新点软件 | 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 | 400-998-0000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 | 0518-******** | |
黄桂松(造价) | ||
广联达 | 郑 磊 刘书丹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17 | 周梦雪152*****303 |
电话 | 客服电话:********** |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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