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2024年水稻集中育秧设施项目暨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审计验收邀请招标公告
南谯区2024年水稻集中育秧设施项目暨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审计验收邀请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南谯区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农〔2023〕80号)、《关于印发南谯区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农〔2024〕55号)文件精神,经会议研究决定,南谯区2024年水稻集中育秧设施项目、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审计验收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
一、招标内容
南谯区2024年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本年度15家承建单位)审计验收(第三方核验)。
二、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邀请具备相关审计资质的单位现场投标,且不少于三家。
三、资金安排
审计和验收总费用不超过1.8万元,以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审计验收费用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责解决。
四、资质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备相关审计资质的证明材料;
4.交易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投标的,委托方应出具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6.报价函(或报价单)原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均需逐页加盖相关单位的公章,身份证复印件还需个人签字。
五、投标方式及时间
投标单位请于8月23日(星期五)下午3时,携带《投标邀请书》和相关投标材料,到南谯区人民政府3号楼3楼会议室现场投标、开标。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址:南谯区人民政府(南谯区乌衣镇大同路南谯区政府大楼)。联系人:郑明明, 0550-*******,178*****998。
六、中标单位确定
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合格后,最低报价的单位即为中标单位。最低报价相同的,现场抽签确定。最终确定1家单位为中标单位。
七、付款方式
项目全部审计验收合格后,由中标单位提供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专项审计报告以及验收等材料,经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机化管理中心、区财政局联合审定合格,按照报账程序拨付审计费用。
标签: 水稻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