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镇凤凰溪村茶园改造田间作业道及排水沟建设招标公告
屈原镇凤凰溪村茶园改造田间作业道及排水沟建设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GZQYSZ[2016]018
屈原镇凤凰溪村茶园改造田间作业道及排水沟建设项目由秭归县扶贫办、财政局(秭扶发[2016]19号)批准建设,建设业主为屈原镇凤凰溪村委会,资金来源为扶贫资金。屈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屈原镇凤凰溪村委会的委托,拟就屈原镇凤凰溪村茶园改造田间作业道及排水沟建设项目施工进行谈判采购选定合格承建人,欢迎符合要求的施工企业(以下统称供应商)前来参与洽谈。
1.项目内容
(1)工程项目概况:屈原镇凤凰溪村茶园改造田间作业道及排水沟建设项目,位于秭归县屈原镇凤凰溪村3组(鲁家河),主要工程量为田间行道、浆砌水沟。
(2)工程地点:屈原镇凤凰溪村三组大杉树、阳坡
(3)计划工期:90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以本文件对有关产品的规定、国家通用质量标准及合同约定为准,应一次验收合格。
2.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市政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条件:
2.1.1承包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1.2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市政);
2.1.4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中级及以上职称;
2.1.5具备合法有效的法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洽谈。
3. 资格审查方式
采购实行资格后审,由项目集中采购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的供应商可参加谈判,否则取消其谈判资格。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2016年8月29日起至2016年9月2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在秭归县屈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政所一楼)持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保证金发票等材料原件(提供复印资料1套)获取谈判文件。
5、谈判保证金缴纳
5.1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保证金金额为2000元,报名资料费200元,由屈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取,进保证金专用账户。供应商在获取谈判文件时一并缴纳,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并不得领取谈判文件(谈判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为谈判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5.2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谈判申请人须将谈判保证金从投标单位总公司基本账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账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工程项目名称,保证金与报名资料费分开缴入专户,谈判保证金的退回办法详见谈判文件):
开 户 行:秭归县屈原镇秭农商行屈原支行
户 名:秭归县屈原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
账 号:****************3
咨询电话:0717—*******
款项到帐后,谈判申请人凭银行回执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到秭归县屈原镇财会服务中心一楼开具谈判保证金收据。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13日上午9时,地点为秭归县屈原镇财政所一楼。
6.2谈判供应商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屈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6.3屈原镇公共资源产易中心接收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上午8时30分-9时。
7.谈判时间及地点
7.1时间:2016年9月13日上午9时 。
7.2地点:秭归县屈原镇财政所一楼。
。采购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秭归县屈原镇凤凰溪村民委员会
地 址: 秭归县屈原镇凤凰溪村
联系人:卢周
联系电话:189*****057
采购代理机构:秭归县屈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屈原镇财政所一楼
联 系 人:佘超
联 系 电 话:151*****116
传 真 电 话:0717-*******
标签: 排水沟 屈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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