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康宁医院招标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公告
白山市康宁医院招标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公告
为满足医院临床中药配方颗粒使用需求,结合医院实际,白山市康宁医院决定对我院"招标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公告如下:
一、参与单位需具备以下资质
1.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的合法生产经营单位〔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许可证〕;
2.经营企业为GSP合格以上单位;
3.符合本次公布品种质量的全部要求;
4.单位提供品种应达到品种数量的80%及以上;
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合法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内。
6、每个品种均须有生产厂家在当地食药监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批准的生产品种备案。
二、参与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加盖供方单位公章的以下资料
1.供方的《营业执照》及行业相关资质;
2.提供药品GMP证书、药品生产许可证;
3.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
4.需提供中药配方颗粒报价单;
(二)磋商现场需提供各品种样品
三、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1、中药配方颗粒应符合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2022版(248个品种),其中有关农药残留、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真菌毒素及二氧化硫残留等均参照现行版《中国药典》中药饮片的规定执行。
2.中药配方颗粒的品种均为2023年12月20日吉林省执行的中药配方颗粒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在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网上销售。
四、公告前预审要求
请参与单位在2024年8月28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涉及上述所有相关文件资料整理后,纸质版2份报送至白山市康宁医院药剂科(门诊一楼接待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预审资料文件将不接受报名。
五、商谈时间
白山市康宁医院监督审查委员会将根据各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甄选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商谈,医院将电话通知具体时间。参加商谈的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会,不到会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188*****778
白山市康宁医院
2024年8月19日
标签: 中药配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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