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广场提升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文化广场提升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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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乡双河铺村文化广场提升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稻乡双河铺村文化广场提升景观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新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水稻乡双河铺村文化广场提升景观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双河铺村
2.2建设规模: 14420平方米
2.3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施工标段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2.4投资额: 302万元
2.5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1、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提供查询网页版),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提供查询网页版),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必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5年8月以来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人确认中标后,签订合同以前,需将项目经理注册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五大员岗位证交给业主方,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后退还,不办理压证手续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6、业绩要求: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至少已完成1项30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项目经理至少已完成1项30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的业绩应同时具备合同、中标公告网页版、中标通知书、四方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7、财务要求:提供公司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无不良债务。新成立公司不够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
3.2监理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项目总监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4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只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年8月29日至 2016年9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服务大厅5013室9号窗口(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以及资格条件规定的所有材料。
注:根据豫建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彩色复印件1套;验原件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编制目录胶装成册,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查询申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4.4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弃标处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开封新区农村工作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西关北街187号 地 址:开封市北土街9号院8号楼2楼
邮 编:475000 邮 编: 475000
联系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 宋先生
电 话:****-******** 电 话: 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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