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分公司比选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分公司比选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分公司
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海汽东方分公司配电房、发电机房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器更换安装项目,已经本单位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实施,项目业主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分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一)项目名称:海汽东方分公司配电房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器更换安装项目。
(二)项目地点:东方市八所镇解放东路北侧(东方汽车站内)
(三)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四)项目概况:按照消防安全规定对海汽东方分公司配电房、发动机房共3套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器进行更换安装。
(五)比选范围:对配电房、发电机房3套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器更换安装。
三、比选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比选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1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时至17:30时,在东方市八所镇解放东路北侧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分公司(东方汽车站)三楼综合部报名。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1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在东方市八所镇解放东路北侧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分公司(东方汽车站)三楼综合部报名时获取比选文件。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下午15:30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地点为东方市八所镇解放东路北侧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分公司(东方汽车站)三楼会议室,逾期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外网、东方汽车站公开栏发布。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分公司
地址:东方市八所镇解放东路北侧东方汽车站
邮编:******
传真:0898-********,
联系人:苏翮
联系电话: 150*****138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分公司
2024年8月15日
标签: 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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