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产品科普展设计服务的通知招标公告
关于申报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产品科普展设计服务的通知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社会公众对新质生产力及其以各类科技创新产品直观呈现的认识,了解新质生产力基本要素及部分产品的科学和技术原理,讲好科技人员以独立思考和独特方法自立自强实现高水平科技创新的故事,阐述和宣传好企业家与科学家协同创新创造的励志报国情怀,引导提高民众对新质生产力国产创新产品的消费偏好,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现启动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产品科普展设计服务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任务
项目名称: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产品科普展设计服务
项目内容:按照全国科普日主场活动总体要求和有关安排,着眼新质生产力8大新兴产业领域,组织策划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产品科普展。展览通过展示近年来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企业科技创新产品和企业发展介绍等情况,阐述创新产品涉及的学科理论和科学原理,讲述科技人才创新攻关的励志故事,宣传科学家与企业家携手创新创造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家国情怀,介绍中国科协赋能企业科协有效举措,并对一批有特色、有成效、有示范性的企业典型创新案例进行宣传推广,引导广大企业科技工作者勇于创新争先,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做出更大贡献。项目任务主要包括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产品科普展整体策划、展览设计、展品运输、布展搭建、设备租赁等,在全国科普日期间负责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产品科普展展品维护和服务保障。
项目要求:
1.围绕新质生产力8大新兴产业领域,对国家科技传播中心相关展览区域进行整体策划设计(面积约1000㎡)。确定各区域展览内容,编写展陈大纲和文案脚本等;策划展品及多媒体展示的形式,包括平面设计、空间设计、效果图设计、展台设计、场景设计、灯光造型等设计;设计布展规划图、人流动线图等,突出科普展的专业性、科学性、互动性。
2.协调参展园区科协、企业科协运输展品。展览前从全国各地区运输企业展品至国家科技传播中心(约100套),并于结束后运回,包括往返运输安全保险。
3.国家科技传播中心展览布置与搭建(面积约1000㎡)。展台结构和布展道具制作,包括制作展台框架结构和展示台、展架等展具物料;设备租赁,包括灯具、灯带、电视等设备租赁;展览布置与搭建,包括布置展台以及展览结束后的拆除等。
4.运维和支撑保障。负责科普展期间现场管理和协调等运维保障服务;开展宣传推广等工作。
项目数量:1个
经费额度:80万元
项目周期:2024年8月-10月
二、服务要求
1.充分理解项目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配置必要资源条件,安排本单位负责人1名为项目负责人,并配备相当的专业人员组成专项工作团队。
2.实地勘查展览场地,学习新质生产力相关文件,了解全国科普日背景、意义,在充分学习、调研基础上进行策划设计。
3.展览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场地有关消防、施工、水电等安全标准和规定。
4.及时响应服务需求,项目执行高效。
5.规范实施项目,接受采购人项目监督和工作指导,配合项目履约验收工作,按要求提交项目执行报告、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
6.经费支出专账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7.不得转包、分包项目工作。
三、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个人申报。
(二)申报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三)申报单位应熟悉中央财政项目实施管理要求,熟悉中国科协项目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具有实施项目的综合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四、申报方式
(一)登记注册
申报单位请在中国科协智慧计财服务平台项目申报页面进行供应商注册。平台地址:nk.cast.org.cn。(以往注册过无需重复注册)
(二)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并将纸质版申报书3份(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完好后,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于2024年8月23日17:00前(采用邮寄方式的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中贸国际工程招标(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版(PDF盖章版及word版)申报书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应完全一致。采用邮寄递交方式的须在邮寄包封外注明寄件单位、申报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送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 1009 室。
报送邮箱:*********@qq.com
联 系 人:颛妍 186*****946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对于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二)不同申报单位间不得有股权关系。
(三)申报项目评审工作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评审结果在中心官网公示。
(四)项目申报评审费用由经评审确定的项目承担单位承担。评审费给付第三方机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10-********
附件:1.项目申报书.doc
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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