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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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691,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
1 | 服务内容:专项统计服务(含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数据处理及分析工作,人事人才统计工作,统计数据管理和分析工作三项内容)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 1. 开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 需按照国家人社部工作要求完成共计160个村级区域的入户调查,按每个村级区域抽取25户,要求每个村级区域调查户数不少于人社部要求的16户(调查居民数不少于56人),全市入户调查户数不少于2560户,入户访谈对象不少于8960人; 2. 项目内容包括: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村居,设定随机抽取样本户程序、实地抽取样本户(每个村居调查点抽取不少于25户调查户,并填写抽样登记表);联系各中选社区,确定入户联络人并及时将名单提交采购人;协助开展调查员选聘、培训和考试工作;协助完成160个调查点的入户调查工作;完成问卷回收及审核;辅助社区开展问卷的数据录入工作、协助做好基本情况调查数据整理、分析及撰写统计分析报告等工作;社区工作人员补贴发放等;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需开展的必要工作; 3. 社区工作人员带访补贴:发放到人,要求每个社区200元(税后)劳务费,全市共计160个村居调查点,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发放。需向采购方提交补贴领取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收凭证复印件、银行转账记录证明作为发放证明,进行存档备案; 4. 协助完成新年度的《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报表》、《事业单位人事统计报表》、《工资福利统计报表》三项统计工作,共计3套40余张报表,主要涉及250余个主管单位,9000余个法人单位;5. 协助完成《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报表》、《事业单位人事统计报表》、《工资福利统计报表》统计工作的填报指引,做好统计软件的操作培训;6. 对《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报表》、《事业单位人事统计报表》、《工资福利统计报表》的统计指标及统计软件进行指引、答疑,完成全市报表数据的数据校核、汇总和审核上报,组织开展数据会审工作等;7. 协助完成《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报表》、《事业单位人事统计报表》、《工资福利统计报表》资料的汇总整理,包括单位信息汇总、报表说明汇总及上报等工作;8. 提供《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报表》、《事业单位人事统计报表》、《工资福利统计报表》统计工作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热线支持、即时通讯、远程协助、电子邮件等方式,协助市人社局完成数据上报。9. 协助市人社局开展重点数据整理、统计资料收集等工作,组织落实、监督统计数据的质量控制,对市人社局统计信息资源、报表数据进行管理、存档,并协助市人社局开展统计会审工作;10. 协助完成服务期内的重点业务指标的数据分析工作,为我局提供决策参考,助力更好研判人社工作形势和决策支持;11. 协助做好“广州智慧人大”社会建设联网监督系统专题数据库,开展常态化的数据审核与报送;12. 协助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发布的初审工作;13. 协助市人社局持续完善重点业务指标体系,并协助市人社局报送有关统计数据、统计分析和统计调查报告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或外单位;14. 提供师资协助市人社局开展统计业务培训;15. 配合市人社局完成其他必要的工作等。 | 1 | 691,000 | 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19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郑巨威 ********
采购单位: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8月19日
标签: 信息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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