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武挂号地块居住项目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津武挂号地块居住项目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津武(挂)2023-011 号地块居住项目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XZB*******)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津武(挂)2023-011 号地块居住项目建设工程检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20.8724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雍和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18 平方米,新建住宅楼及配建,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种类材料及工艺进行见证取样检测,项目质量检测工程检测范围包括:建筑材料与构配件检测、装饰装修检测、建筑节能检测、主体结构检测(不含人防)、室内空气质量检测。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新城雍和道南侧。3、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全部完成为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试验所依据的标准以试验抽样委托单填写的标准为准,试验参数为天津市验收规范所规定的验收参数。5、保修期:执行国家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津武(挂)2023-011 号地块居住项目建设工程检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津武(挂)2023-011 号地块居住项目建设工程检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能够证明其具备民事能力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相关证件;
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证书,附检验检测能力附表);
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单位须提供开标前近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6、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报名或参加开标仪式,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为受托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 1 个月社保证明;
9、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查询截图放在资格审查文件中,首先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点击进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输入单位名称进行查询;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22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从 2024 年 08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8 月 22 日 16 时 00 分;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6:00;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按照“七、其他”相
关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七、其他
网上获取文件办理流程:请准备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扫描为 1 个 PDF 文件发送至 longxu1817@163.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均简写即可),如有问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贵单位联系人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邮箱内邮件。
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资料复印件。
2、文件费汇款凭证;
(1)招标文件 1000 元/本(售后不退)。
(2)以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单位账户转出,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可简写)。账户信息:收款人: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汇款账号:021*****04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光明支行(非投标保证金账户),缴费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注意贵单位网银到账时间设置,以免因未能及时到账导致错失投标机会)与领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雍和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武清区泉发南路 12 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联 系 人: 徐工
电 话: 022-********-225
网站来源:********.html">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2024-08-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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