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宁都县乡镇保障房安居工程一期项目设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都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宁都县乡镇保障房安居工程一期项目设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都县乡镇保障房安居工程一期项目设计招标
品目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 宁都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 宁都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19日 14:4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9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熊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32*****841
采购单位 宁都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宁都县梅江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熊先生132*****841
代理机构名称 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南华都豪庭三栋1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八秀131*****799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pdf

项目概况

宁都县乡镇保障房安居工程一期项目设计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H2024-ZJ-C004

项目名称:宁都县乡镇保障房安居工程一期项目设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总价(元)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1

宁都县乡镇保障房安居工程一期项目设计招标

1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企业资格条件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接受联合体报名;(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含)以上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如系退休人员,须提供聘用劳动合同(聘期含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3)设计相关专业负责人配备齐全,至少包含:建筑(项目负责人)、结构、公用设备专业人员,提供设计相关专业人员的可以清楚反映出设计人员专业的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5、外省来赣的投标人按《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 号)文件要求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信息,并且提供投标单位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省外企业信息”和“省外人员登记”栏目的打印纸质材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原已成功办理设计单位年度进赣备案且未到期的企业可沿用原备案通知。6、开标日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开标日前7日内的截图)。7、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设计单位,或被列入赣州市政府和宁都县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注:以上证书或材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放入资格标文件中,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其资格标视为不合格。资格审查的评审只作合格与不合格的结论。只有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阶段的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0日 至 2024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到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网上邮件报名获取(邮件报名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委托人授权书及身份证明等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收件邮箱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zzhxmglyxgs@163.com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方式: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但不得超过控制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二)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元)。

1、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须在2024年8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采购人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收款户名: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

账 号:2859 0001 0308 0001 048

响应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1.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元),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转入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三)付款方法:

第一次支付:签订合同后出具初步设计经专家评审合格后,获得县发改委批复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价30%。

第二次支付:施工图设计通过图审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50%。

第三次支付:施工招投标完成后,召开施工图纸会审会议后并出具相关设计回复后付至合同价的70%。

第四次支付: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15日内支付剩余设计费。

(四)结算方式:结算设计费=按实际设计范围内经财政部门审核的预算控制价x中标费率。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贫困地区;节能,环保;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采购信息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特別提醒: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编辑初设如需要基础资料,请联系采购单位(需带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承诺书及保密协议等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九)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都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        

联系方式:熊先生132*****8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南华都豪庭三栋102            

联系方式:黄八秀131*****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先生

电 话:  132*****84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障房安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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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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